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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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2:19
法律分析:关于土地建房纠纷乡*不受理怎么办理的问题,六个月内没有处理结果,可以起诉。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同级*、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办的争议案件,按照本条有关规定审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