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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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5:03
怀化村民李某与两名村民同行烧蜂窝时,李某被野蜂蜇伤,经抢救无效身亡。作为同行者,两名村民被判每人补偿6万元。
2016年10月11日,会同县广坪镇发生了一起悲剧。当日下午4时左右,30岁的村民李某经不住同村村民蒋某和杨某多次邀约,来到了村小学附近枫树下,用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棉布、网袋等工具准备烧蜂窝。李某刚上树不久便惊动了野蜂,野蜂向他发起了攻击。由于蜇伤程度深,无法下树,蒋某和杨某便赶紧拨打了120和119电话求助,会同县*消防大队立即派员赶到现场将李某从树上救下,并送至会同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但遗憾的是,李某最终不幸身亡。医院出具的文书显示,李某因毒蜂蜇伤后致过敏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据法官介绍,到野外采摘蜂窝从中提取蜂蛹是一项高度危险的作业,作为成年人,对于类似危险系数高的行为应当理性对待,决不可贸然行动。虽然本案中两位被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李某的死亡存在过错,但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7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利益或共同利益进行活动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此次案件中,为获取蜂蛹,李某与两位被告一起到野外采摘蜂窝,以致李某不幸被毒蜂蜇伤死亡,两位被告作为受益人,应当依法对原告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除了野蜂,夏末秋初更是马蜂的活跃期,随着天气渐冷,马蜂往往会放弃原有的野外巢穴,往人家里钻,一旦蜇人,危害相对较大,市民应做好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