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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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3:50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的土地实行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土地的所有权不归个人,农村的耕地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村民个人只有承包经营权。征地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附着物及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归土地的所有者即村民小组集体,由集体统一处置。因此征地款不存在全由ab两人分配的问题,他们两人可分配的只有青苗及附着物费。如何分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的原则是,谁投资谁种植归谁享受(所有)。当然,双方也可本着自愿协商原则处置。至于剩余的那块田由谁来种植,本人认为归a种植。因为a才是该块田的合法的承包者,他当时把田给b种植,是他们私人之间的代管代种的行为,并没有经村民小组进行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所以a仍是该块田的承包人,由他收回自己种植,不存在ab两家分配。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3:51
第一,征地补偿款归A承包户所有,除非能证明B与村委会建立了发包、承包关系。参考资料:土地承包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3:51
根据你述的情况,你们的转让行为没有进行过户登记,也未经村委会同意,土地的承包权仍属a。b的种植属代耕代种,或租种。征地款分为两部分1是地上附着物或种植物的赔偿归种植人b所有;其他补偿(包括安置、土地补偿和社保费用)应归承包人a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