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手续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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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2:32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并报*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2:32
这个本不需要*签字
正规手续,正规办理就是了
不办说明有违规的地方。
你要搞清楚先
不要傻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2:33
你的用地,审批手术,拿去国土局吧,国土局,他知道这地,该用不该用?他应该有个审批标准的,不要怕,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2:33
不知道你说什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2:34
用地手续办起来确实烦锁。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需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这个手续相当麻烦,需报省国土部门同意。
省国土部门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批准。
所以,你要耐心等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