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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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5:4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主要职责其一就是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法定职责之一就包括统筹拟订本市劳动关系*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规定:
仲裁委员会由干部主管部门代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行政部门代表、军队文职人员工作管理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代表等组成。仲裁委员会组*员应当是单数。
仲裁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仲裁委员会主任由*负责人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
(四)监督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活动;
(五)制定本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规则;
(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社局-职权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5:45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代表担任。劳动行政机关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代表、总工会代表、与争议事项有关的企业主管部门的代表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三方代表人数相等,但委员人数必须为单数。经仲裁委员会协商并一致同意,可以约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列席仲裁会。可以根据需要确定仲裁工作人员若干人。
扩展资料
履行职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5:45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代表、总工会代表、与争议事项有关的企业主管部门的代表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三方代表人数相等,但委员人数必须为单数。经仲裁委员会协商并一致同意,可以约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列席仲裁会。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代表担任。劳动行政机关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确定仲裁工作人员若干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国营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保护国家行政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建设。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规定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