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3:0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9:16
绿茶和白莲花算是近几年互联网盛行的网络用语。也是经由互联网的传播,让其渐渐的在日常生活中也很常见。最开始是由于一些网络帖子或是电视剧里的角色让人讨厌,于是发明了这这两个词汇来形容一些拥有一些讨厌特质的人。绿茶和白莲花都是多用于形容女子,但是现在也有用来形容男子。只要是他的行为符合这二者所描述的一些特点。
那么他们具体是指什么呢?首先我来说一下绿茶。绿茶。我们理解的是清新怡人,而当用于形容人绿茶时是表示这个人以看似合理或是得体的方式为达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所以它真正的表示的是一个人的心机深沉。白莲花则是表示这个人总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表明自己的立场,也是极度自私,为达自己的目的,认为别人什么都是错的,只有自己才是正确的。
因为绿茶和白莲花的表达实在是太过贴切或是有趣。许多人在日常用语,也不直接直接采用更具侮辱性的语言,反而是采用绿茶和白莲花这样指代性的语言来表达自己对他人的不满,或者是对他人一种直接的评价。那有些人就会好奇,当在法律层面上,这样的词语是否是具有侮辱性的呢?这也是从现实角度出发,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确实会遇到这样的案件。当你在起诉别人对你侮辱的时候,是否可以将这样的词汇定性为有侮辱性的词语呢?对此,*有了以下的回复。他们认为这类词语的辩驳空间是很大的,具体也要参考其背景。如果是,那么在说出该类词语下的背景和事件可以提供直接侮辱的证据,那么可以判断为侮辱性词汇。但其实这类词汇并不能为判决起到直接的作用,也只是一个辅助罢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9:16
我认为这样都不算是侮辱性的用语,有很多时候我们在生活中都会经历这样的事情,并且*也说了,这样是道德素质,*也不会插手太多,这样的事情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9:17
*认为绿茶和白莲花这些网络用语对公民的名誉有一定的侵害,属于侮辱他人的行为。因此*判赔了名誉权。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9:17
*审理后认为,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名誉。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