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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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0:59
1、在国外建立分公司进行投资,手续比较简单,而且只需要缴纳少量的登记费就可以在这个国家取得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申请时,一般要提供总公司的营业状况和一些法定文件,包括它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此外,还应提交分公司经理人选的简况以及总公司对其规定的权限范围。
2、总公司对分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因为分公司仅仅是总公司的一部分,其管理人员是以完全地受母公司的控制为条件而受雇的。而母公司控制子公司就相对复杂一些,因为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具有自己的董事会,因而母公司只能通过子公司的董事会,再由董事会通过子公司的具体管理人员对其进行领导和控制。
3、分公司的所在国对分公司在国外的财产没有法律上的管辖权。这是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在东道国之外转移财产比较方便。
4、设立分公司对总公司在纳税上具有一定的优惠。
a.许多国家的税法规定,对于来自国外分公司的所得和亏损并入总公司的盈亏额一起计算总公司应纳所得税额(即税前利润额)。
因此,如果总公司在其母国当年盈利多,其纳税额也就高,但如果它在国外的分公司发生了亏损,则该亏损额可以从母国总公司的税前利润额中扣除,然后总公司再进行纳税,其结果,分公司在国外亏损的一部分(一般接近于亏损的一半)就由总公司的母国*通过税收的形式进行了补贴。这显然对总公司在国外设立分公司以探索投资经验是十分有利的。
b.许多国家的税法又规定,对于外国分公司汇出的利润一般不作为红利而缴纳利润汇出税,而子公司汇出去的利润则必须缴纳利润汇出税。
即分公司在其所在国只缴纳所得税,不缴纳利润汇出税,而子公司不仅缴纳所得税,如果把利润汇出境外而且必须缴纳利润汇出税,即需要两次纳税。因此,分公司少缴税,得到优惠。例如,澳大利亚税法规定,分公司的利润所得税率是51%,而子公司的所得税率是46%。但是,当子公司把它的税后利润汇出去的时候,还要缴纳30%的利润汇出税,实际上子公司要缴纳的税是:46%+30%*(1—46%)=62.2%,比分公司多出62.2% —51%=11.2%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