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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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1:06
《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实现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这一条规定说明:上述的年限是指国有土地使用年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购置房屋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房屋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手绘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现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标准是15.6元/平,一次性缴纳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