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1:3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0 14:33
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1个月。 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5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上述四类案件中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犯,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以到达7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0 15:51
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必须先后经过立案侦查(*机关负责),审查起诉(*负责)和审判(*负责)三个阶段,才能终结,由*判决后送达相关机关执行。 一、 立案侦查阶段: 1、拘留的规定:*机关立案的案件(3+4+30)=37天(最长期限),*直接立案的案件(14+3)=17天(最长期限) 2、逮捕的规定:批捕期限:已经被拘留的,7日,特殊情况延长1—3天;没有被拘留的,15天,最长不得超过20天。 3、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逮捕后(2+1+2+2+无期限)=7个月(可更长)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以下四类案件: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报请全国*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0 17:25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以月计算,自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对应日止为一个月,没有对应日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
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必须先后经过立案侦查(*机关负责),审查起诉(*负责)和审判(*负责)三个阶段,才能终结,由*判决后送达相关机关执行。
一、 立案侦查阶段:
1、拘留的规定:*机关立案的案件(3+4+30)=37天(最长期限),*直接立案的案件(14+3)=17天(最长期限)
2、逮捕的规定:批捕期限:已经被拘留的,7日,特殊情况延长1—3天;没有被拘留的,15天,最长不得超过20天。
3、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逮捕后(2+1+2+2+无期限)=7个月(可更长)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0 19:17
从实施强制措施起算。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0 21:25
逮捕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