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6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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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02:08
1.视情况而定。 2.参保人员如果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 在服刑期间 ,不再缴纳 社会保险费 ,不计算缴费年限。参保人员如果 被判有期徒刑 缓期执行的,缓刑期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其 解除劳动关系 的,用人单位就应该依法为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缓刑期间是 灵活就业人员 ,那么,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 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