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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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8:28
四川机关事业已退休中人退休工资是指:四川机关事业中,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已经参加工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之后退休的机关事业人员的退休工资。
我国自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以后参加的人叫做新人,2014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末退休的人员叫中人。
中人比新人多了一项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一种制度补偿机制,属于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
扩展资料:
中人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中人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对中人“逐步过渡”的*,主要是两条:
一是他们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二是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目前在职人员退休时多出一份“过渡性养老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过渡性养老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8:28
按理说早退晚退的养老金没啥差距才对,你晚退休几年,可我早干几年,且早干几年的条件还差些,工资还低些,应给补偿才对。没想到晚退休几年的退休金竟高出几千,二真是生不逢时啊!*制定者是啥子意思?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8:29
我是机关单位退休中人,工龄35年,听说最近*门在听取收集中人的意见,特建议中人过渡期内采取第一年退休人员补10%,第二年补20%(包含第一年退休人员也增加到20%),第三年补3O%(包含第一年退休人员也增加到30%),依次类推……最后一年满,全部中人都执行新标准,就可以大家同时过渡、接轨,这样就不会产生太多矛盾冲突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8:29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计发办法: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及相关*
(—)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
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以及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具体办法是:
离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县处级正职670元,县处级副职490元,科级及以下职务350元;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职务990元,副高级职务540元,中级及以下职务350元。
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厅局级750元,县处级450元,乡科级275元,科员及办事员18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0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275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18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275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180元。
建国前参加*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的退休老工人,增加退休费340元。
退职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职生活费:行政管理人员,县处级315元,乡科级195元,科员及办事员130元;专业技术人员,副教授及相当职务28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195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130元;工人,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30元。
这次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对于1993年9月30日以前离退休的干部,按职务、工资额或工作年限对应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仍以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所确定的对应关系为准。机关事业单位中,离退休时未确定职务的行政管理人员,按工资额对应标准增加离退休费(见附表一);事业单位中,离退休时未确定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工资额对应标准增加离退休费(见附表二);在机关中退休的干部,按工作年限增加退休费的,标准为:工作年限31年及以上的275元,30年及以下的180元。
按*国发[1986]26号文件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退休老专家和按***、**厅字[1985]340号文件规定,按其原基本工资额100%发给退休费的“两航”起义人员,按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平均增资额增加退休费。
(二)相关*
确定离退休人员的原任职务,均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的职务为准。高职低任或免职时,经批准保留原职务待遇的,可按批准享受的待遇增加离退休费。离休时或离休后经批准享受局、处级待遇的,可按享受的职级增加离休费(享受待遇的批件中,凡未加“正”字的,均为“副”职)。
离退休后所在单位规格发生变化的,仍按其离退休时的职务级别增加离退休费。
这次增加的离休费,计入离休干部每年加发的l至2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自2006年起执行并全额发放。
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需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审批表》,并按管理权限审批。增加离退休费的情况,由各区县、各部委办局汇总后报市人事局。
参考资料
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引用时间2018-1-22]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8:30
四川机关事业已退休中人退休工资的意思是指:曾经在四川事业单位工作,现在已经退休的人员的退休金。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退休金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8:28
四川机关事业已退休中人退休工资是指:四川机关事业中,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已经参加工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之后退休的机关事业人员的退休工资。
我国自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以后参加的人叫做新人,2014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末退休的人员叫中人。
中人比新人多了一项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一种制度补偿机制,属于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
扩展资料:
中人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中人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对中人“逐步过渡”的*,主要是两条:
一是他们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二是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目前在职人员退休时多出一份“过渡性养老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过渡性养老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8:28
按理说早退晚退的养老金没啥差距才对,你晚退休几年,可我早干几年,且早干几年的条件还差些,工资还低些,应给补偿才对。没想到晚退休几年的退休金竟高出几千,二真是生不逢时啊!*制定者是啥子意思?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8:29
我是机关单位退休中人,工龄35年,听说最近*门在听取收集中人的意见,特建议中人过渡期内采取第一年退休人员补10%,第二年补20%(包含第一年退休人员也增加到20%),第三年补3O%(包含第一年退休人员也增加到30%),依次类推……最后一年满,全部中人都执行新标准,就可以大家同时过渡、接轨,这样就不会产生太多矛盾冲突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8:29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计发办法: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及相关*
(—)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
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以及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具体办法是:
离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县处级正职670元,县处级副职490元,科级及以下职务350元;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职务990元,副高级职务540元,中级及以下职务350元。
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厅局级750元,县处级450元,乡科级275元,科员及办事员18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0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275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18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275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180元。
建国前参加*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的退休老工人,增加退休费340元。
退职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职生活费:行政管理人员,县处级315元,乡科级195元,科员及办事员130元;专业技术人员,副教授及相当职务28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195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130元;工人,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30元。
这次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对于1993年9月30日以前离退休的干部,按职务、工资额或工作年限对应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仍以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所确定的对应关系为准。机关事业单位中,离退休时未确定职务的行政管理人员,按工资额对应标准增加离退休费(见附表一);事业单位中,离退休时未确定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工资额对应标准增加离退休费(见附表二);在机关中退休的干部,按工作年限增加退休费的,标准为:工作年限31年及以上的275元,30年及以下的180元。
按*国发[1986]26号文件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退休老专家和按***、**厅字[1985]340号文件规定,按其原基本工资额100%发给退休费的“两航”起义人员,按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平均增资额增加退休费。
(二)相关*
确定离退休人员的原任职务,均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的职务为准。高职低任或免职时,经批准保留原职务待遇的,可按批准享受的待遇增加离退休费。离休时或离休后经批准享受局、处级待遇的,可按享受的职级增加离休费(享受待遇的批件中,凡未加“正”字的,均为“副”职)。
离退休后所在单位规格发生变化的,仍按其离退休时的职务级别增加离退休费。
这次增加的离休费,计入离休干部每年加发的l至2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自2006年起执行并全额发放。
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需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审批表》,并按管理权限审批。增加离退休费的情况,由各区县、各部委办局汇总后报市人事局。
参考资料
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引用时间2018-1-22]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8:30
四川机关事业已退休中人退休工资的意思是指:曾经在四川事业单位工作,现在已经退休的人员的退休金。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退休金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