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6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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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0 03:51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