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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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7 20:06
本须知对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网上打印准考证和网上查询成绩及打印成绩单进行说明。 网上预报名——2016年1月15日至2月3日
考生须按照《考生报名操作指导》在网上进行申报,具体步骤如下:
1.注册用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网上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点击“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成功注册后填写登录邮箱、密码及校验码进入报名界面。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登录邮箱和密码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询、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并确认邮箱为真实有效的,以保证您丢失密码时,能收到我们发出的密码重置邮件。
每个注册邮箱和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使用同一邮箱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2.填写申报信息:考生可参照《填表说明》和《考生报名操作指导》,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因弄虚作假或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和证书信息的准确性,后果由考生自负。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须上传本人照片。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打印和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照片具体要求为:(1)务必保证所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上传照片中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4)非军人身份的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4.打印申报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自行打印《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
5.修改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信息)一旦成功保存后,不允许修改;如果填写错误,需重新注册用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不包括基本信息)填写有误的,考生可于网上报名期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核对无误后须重新打印申报表,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考生可通过查看申报表上方验证码的后两位数字来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数字最大的版本为最终版。如果您所持的申报表版本不是最终版,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1月16日至2月4日16∶00,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1.具体确认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地区现场确认时间的通知。
2.报名确认:考生请携带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在各地通知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注意事项:(1)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2)考生若为退出现役军人,以军人身份参加过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须在进行现场确认时提供现单位出具的转业证明和2015年考试成绩证明,由本年度报名地区进行档案号的合并管理。 以下考区采取网上缴费,时间:1月16日至2月6日
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西、宁夏、新疆兵团考区采用网上缴费,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在1月16日至2月6日进行网上缴费。
请考生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月26日至5月22日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考前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点击“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填写姓名和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证件编号,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考生入口”栏目中的“成绩查询”专区查询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成绩通知单请妥善保管,逾期不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为强化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不断完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根据**组织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职称改革的规定,现就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医药卫生*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人才合理流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有利于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要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平等竞争、择优上岗,逐步建立*宏观管理、个人自主申请、社会合理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管理*。 二、加强结构比例管理,做好职务岗位设置工作。各地、各部门应按照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的通知》(人发 [1999] 65号)要求,结合本地区卫生医疗机构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类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结构的比例。依据本单位的功能、规模、人员编制和承担的工作任务,认真做好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工作,并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任职条件和任职期限。
三、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权。各类卫生医疗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成立以专家、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组成的聘任委员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条件,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为确保医疗质量和水平,受聘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职务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实际能力,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任职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四、严格考核制度,切实加强聘任管理。各单位应不断完善考核方法,依据聘任合同的规定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和聘期考核,建立适应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德、能、勤、绩等考核要素,并将考核结果放入受聘人员的档案,作为续聘、解聘、晋升和奖惩等的依据。对业绩优秀人员予以奖励,对不胜任本职岗位的人员予以解聘或低聘。
五、确保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质量。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医、药、护、技各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标准和条件,不断完善评审办法,逐步推行行政部门指导下的社会化评价。要积极采取科学、先进的评价手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提高评审质量,严格把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和严肃查处评审工作的各种不正之风。
六、要加强高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人事行政部门,分专业组建卫生系列高级评委会或评委库,经卫生部审批,报人事部备案后成立。原则上一个省市一个专业只组建一个相应级别的高级评委会或评委库,对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是否增设高级评委会,由各地卫生、人事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后报批。*各部门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确需组建卫生系列高级评委会,由卫生部审批后组建,报人事部备案。卫生部负责组建医、药、护、技各专业相应级别的高级评委会,各地和*各部门不具备组建高级评委会的专业,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由卫生部高级评委会评审。 七、逐步推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卫生系列医、药、护、技各专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逐步实行以考代评和与执业准入制度并轨的考试制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采取考试和评审结合的办法取得。为了保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人事部、卫生部决定成立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委员会,统筹组织、规划、实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评和有关衔接工作。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人事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八、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是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是调整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结构的重要措施,是建设一支与我国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7 21:24
一年一度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就快来临了,即便大家都处在紧张忙碌的工作中,也建议要抽出时间到考试宝典APP上学习。很多人没有精力去了解高级职称考试的相关信息,所以为了节约大家的时间,今天我们一起分享一下关于考试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