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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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0:50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扩展资料:
职工擅自离职、停薪留职期满不归的处理:
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第2条“……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3条“……停薪留职期满后的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等规定与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合理流动暂行规定》(劳人劳[1987]14号)。
第11条: “……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
因为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原劳动部*劳办力字[1992]45号《复函》重申了以上意见。
企业用哪些形式通知职工回单位方能对逾期不归者进行处理: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的规定,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奖惩条例》的规定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送达,视为无效。
企业因故通知停薪留职期限未满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也按上述规定的方式通知本人,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按有关规定及停薪留职协议对其做除名或自动离职处理。
企业对停薪留职期满逾期不归的职工,可按劳人计[1983]61号文件第6条和劳办发[1994]48号《复函》的规定做自动离职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自动离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0:50
自动离职并非是法律概念,而是俗称,分析自动离职的性质,实际上是劳动者以行为表示不再履行劳动合同(比如拒绝返回单位上班),但旷工多少天才算自动离职法律并无规定,一般由单位规章制度规定,而且单位一般会发出公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0:51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0:51
自动离职,是说在一定的时间内公司没有得到你的任何消息。正确的解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0:52
我是企业叫我写辞职报告上去,后企业发文件是同意我自动离职,问这是自动离职还是离职。因我办手续是享受离职待遇,还有社保中心转出养老保险手册函文也是写离职,现我办退休时又按自动离职办,我不明白究竟是自动离职还是离职,请给签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