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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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6-21 14:48
在公文部分的考察中,公文的稿本部分有一些易混淆的概念,以下我们就对这个版块进行一个梳理。公文的稿本包括公文的文稿和文本,指的是同一份公文在撰写、审核、印制过程中所形成的在形式、内容、作用上有所不同的文稿和文本。
1.草稿
也称未定稿,是公文最原始的非正式文稿,供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审核和审批用的稿件。公文的草拟者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反复修改,按照内容的成熟程度,可以分为一稿、二稿、三稿、修改稿、讨论稿等。内容未正式确定,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2.定稿
也称签发稿,是指经审阅修改并且内容已经确定的,由机关单位负责人签发或经一定会议讨论通过正式生效的文稿。定稿已履行法定生效程序,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是印制正本的标准依据,一经确定,非经法定作者的允许,任何人不得对其随意修改,否则视为无效。
3.正本
是根据定稿制作的供主要受文者使用的正式文本。正文内容必须是对定稿的完整再现,外形格式规范,并且有签署或者印章,以表明公文的真实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并且也具备公文全部生效标志。
4.副本
是正本的副件或复制本,是对正文内容的再现,主要用来参阅、备查。包括正本复份和公文复制本。
正本复份(与正本同时印刷):在外形上是对正文的再现,基本上没有区别,只在送达对象和使用目的上有所不同,正本送达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供对方直接办理;副本送达抄送机关,供其了解内容或由本机关留存备查、归档等,不用直接办理,是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公文复制本:无法完整再现公文的全部特征,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1:56
公文“稿本”是指同一公文在撰写、审核、印制过程中形成的在内容、形式、作用上有所不同的文稿、文本。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草稿,是公文的原始稿件,供修改、讨论、审批用,按成熟过程可分为一稿、二稿、三稿……修改稿、讨论稿、征求意见稿等;二是定稿,即最后完成稿,它是文件的标准稿本,是印制正本的一句;三是正本,具体标准格式并签署或盖章;四是副本,亦称抄本,是正本的附件或复制本,主要供参阅、备查之用;五是存本,指留存的正本,备工作查考之用;六是试行本(或暂行本),一些法规性文件,在内容尚不成熟之时,先以“试行本(或暂行本)”颁行并使用;七是各种文字本,包括国内个少数民族文字和各种外文文本,必要时须规定标准的文字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