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非吸的担保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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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3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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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30 15:40
无效,该投资行为可以认定为实质上的借贷,担保合同是主合同(借贷)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书是否有效需要看其具体内容,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担保合同的有效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只要具有主债权人资格,即可成为担保权人。无论是主债务人还是第三人作为担保人,均须具有担保能力:
(1)就人的担保来说,担保人不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还须具有可为保证人的资格。
(2)就物的担保而言,担保人不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还须对担保财产具有处分能力。
(3)如果法律对担保人的资格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担保人只有具备了这种资格,才能具有担保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二、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法解释》第7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担保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担保法解释》第8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三、担保合同的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