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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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20:43
4.5.2.1 分区与分级
按照本导则的目的与任务,地下水系统划分首先应根据我国的宏观地貌单元、大地构造格局、气候分带以及一级地表水系特征的差异,划分出不同的地下水系统分区,在此基础上,再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依据每个分区内地下水循环特征、水动力特征、水化学特征以及含水层结构的不同,进一步划分出一、二、三、四级地下水系统。
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法汇编
4.5.2.2 编号
其中:
代码第一位为字母码,表示地下水系统分区,从字母A开始顺序排列。
代码第二位和第三位为数字码,表示一级地下水系统,从01开始顺序排列。
代码第四位为字母码,表示二级地下水系统,从字母A开始顺序排列。
代码第五和第六位为数字码,表示*地下水系统,从01开始顺序排列。
代码第七和第八位为数字码,表示四级地下水系统,从01开始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