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没有收到法院开庭传票,法院有权按自动撤诉处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3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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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5:36
如果原告没有按时缴纳诉讼费用,或者无正当理由不按传票确定的时间出庭,人民*可以按照原告自动撤诉处理。
如果原告没有收到传票,要看是什么原因,如果*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等寄送传票,原告没有签收,那么传票视为送达,原告未按时出庭的不利后果由原告自行承担。
如果*确实没有通知原告出庭时间,那么按照自动撤诉处理就是不妥当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5:36
现在送达的方式很多,可以邮寄送达,也可以电子送达,公告送达,当事人直接领取等等。
*只要采取任何一种方式送达了相关文书,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到庭参加诉讼,原告未到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5:37
原告可以向主审法官或*员核实案卷中显示的是以何种方式向原告送达了开庭传票:
直接送达,查看送达回证上传票签收人是谁;
邮寄送达,要有邮寄单回执,查看邮件签收人是谁;
电子送达,要有诉讼平台向原告手机号码、微信、邮箱发送开庭传票信息打印件,显示手机接收信息内容日期时间,如果原告在诉讼中更换了手机号码,而没有及时告知*,*将开庭传票信息发送到原告留存的原手机号码,这个后果应由原告承担,可以再次起诉;
只要*向原告送达了开庭传票,且原告已签收,却没有按时到庭参与庭审,按撤诉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5:37
如果原告没收到*开庭传票,属于送达有问题,是不能按照撤诉处理的,所以需要看没收到传票的具体原因,采纳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5:38
楼主的问题,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答案。
一种情况,是楼主有确切的证据,确实没有收到*的开庭传票。这种情况下,*开庭并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做出不利于原告的判决,原告可以向*提出自己的意见,要求*依法纠正程序的疏漏,重新做出司法决定。
另一种情况,是楼主因为自己的原因,没有收到*送达的传票,造成开庭时原告缺席,*依法做出裁判。这种情况下,楼主应当承认*的裁判。如果对*的裁判有异议,可以依照诉讼法的规定,依法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