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0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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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30 01:10
工资的核算中,21.75天是从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得来的。为全年总天数减去应放假天数除以月份来计算的。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扩展资料: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30 01:11
工资的核算中,21.75天是从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