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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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5 13:51
夫妻离婚时往往会涉及到对房产的分割,大部分的情况是房产归一方所有,此时就会出现将房屋由一方名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的情况,离婚时白纸黑字的写着,房子归属,但是等到要过户的时候,对方却反悔或因其他原因迟迟不配合办手续。这个时候能怎么办呢?
过户纠纷案例
王女士与张先生婚后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张先生名下某处房产及家具归王女士所有,但之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产权仍登记在张先生名下。后来一直也不配合王女士办理有关过户手续,王女士无奈只得向*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该房产权归王女士所有。
*审理结果
*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本案中,王女士与张先生签订的上述《离婚协议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现王女士要求张先生按协议履行合法,应予支持。
因此判决确认涉案房产归王女士所有。王女士可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要求张先生协助自己到房管部门办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物权法规定
根据《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由此可见,当事人可以持双方约定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向*起诉,要求*对婚后财产进行确权,由此得到*的判决支持。
*判决后,一方仍然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另一方可通过执行程序办理过户。
离婚后因为房产过户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持双方约定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向*起诉,要求*对婚后财产进行确权,由此得到*的判决支持。*判决后,一方仍然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另一方可通过执行程序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