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回族的起源、历史、重大事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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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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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6-16 02:42
主要分布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国最早的回民是公元七世纪时阿拉伯人和波斯人来华经商者的后裔。
回族人以汉语作为本民族的语言,并保留了一些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使用汉文。
回族民间歌曲“花儿”在甘肃、宁夏和青海一带广为流传,其中以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莲花乡每年六月初一至初六的“花儿”盛会规模最大。
习俗
在日常生活中,见面都要问安。客人来访,要先倒茶,还要端上瓜果点心或自制面点招待,而且所有家庭成员都来与客人见面、问好。若遇上老年客人,还要烧热炕请老人坐,并敬“五香茶”或“八宝茶”。送客时,全家人都要一一与客人道别、祝福。有时远客、贵客还要送出村庄或城镇才分手。
回族人忌食猪肉、狗肉、马肉、驴肉和骡肉,不吃未经信仰伊斯兰教者宰杀的和自死的畜禽肉,不吃动物的血等;忌讳别人在自己家里吸烟、喝酒;禁用食物开玩笑,也不能用禁食的东西作比喻,如不得形容辣椒的颜色像血一样红等;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凡供人饮用的水井、泉眼,一律不许牲畜饮水,也不许任何人在附近洗脸、或洗衣服。取水前一定要洗手,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里。回族的日常饮食很注意卫生,凡有条件的地方,饭前、饭后都要用流动的水洗手,多数回族不抽烟,不饮酒,就餐时,长辈要坐正席,晚辈不能同长辈同坐在炕上,须坐在炕沿或地上的凳子上。另外,舀水、舀饭均不得往外舀。
丧葬食俗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区别。有的地方办丧事三天不动烟火,由附近的亲戚邻居送食,禁止请客,三天后方进行纪念活动。 婚俗结婚筵席一般都要8—12道菜,忌讳单数,象征新婚夫妇永远成双成对。甘肃地区的新婚夫妇生头胎,男方要携带礼物去女方父母家及至亲家报信,10天内岳母要携红糖、米等营养品和小孩穿的衣物来看“小月子”。男方家要设宴款待来客。
食俗
回族分布较广,食俗也不完全一致。如:宁夏回族偏爱面食,喜食面条、面片,还喜食调合饭。甘肃、青海的回族则以小麦、玉米、青稞、马铃薯为日常主食。油香、馓子是各地回族喜爱的特殊食品,是节日馈赠亲友不可少的。民间特色食品有酿皮、拉面、大卤面、肉炒面、豆腐脑、牛头杂碎、臊子面等。多数人家常年备有发酵面,供随时使用。城市的回族一年四季早餐习惯饮用奶茶。
肉食以牛、羊肉为主,有的也食用骆驼肉,食用各种有鳞鱼类,如北方产的青鱼、鲢鱼、鳇鱼等。鸽子在甘肃地区的回族中被认为是圣鸟,可以饲养,但不轻易食用。如有危重病人,征得伊玛目(宗教职业者)同意,可作补品食用。
回族长于以煎、炒、烩、炸、爆、烤等各种烹调技法,风味迥异的清真菜肴中,既有用发菜、枸杞、牛羊蹄筋、鸡鸭海鲜等为主要原料,作工精细考究,色香味俱佳的名贵品种,也有独具特色的家常菜和小吃。西北地区的回族民间还喜食腌菜。
回族饮料较讲究,凡是不流的水、不洁净的水均不饮用。忌讳在人饮水源旁洗澡、洗衣服、倒污水。回族也喜饮茶和用茶待客,西北地区回族的盖碗茶很有名。宁夏回族还饮用八宝茶罐罐茶也很有特色。
回族的典型食品主要有:清真万盛马糕点、羊筋菜、金凤扒鸡、翁子汤圆和绿豆皮等。青海省西宁市,回族著名的万盛马糕点影响很大。河北石家庄的金凤扒鸡、保定的马家卤鸡和白运章包子,辽宁沈阳市的马家烧麦,义县的伊斯兰烧饼,陕西的牛羊肉泡馍,湖南常德市的翁子汤圆、绿豆皮、牛肉米粉在当地都很有名气。盛行于宁夏南部的清真筵席菜五罗四海、九魁十三花、十五月儿圆等套菜驰名全国。“五罗”是指五种炒菜同时上齐,“四海”是指四种带汤汁的菜肴一次上桌。“九魁”、“十三花”、“十五月儿圆”分别是九碗、十三碗、十五碗菜的谥美之词。
节庆
回族民间节日主要有:开斋节(也叫肉孜节)、古尔邦节、圣纪节等。
开斋节在回历每年9月,从见新月到下月见新月终的一个月里,凡男子在12岁以上,女子9岁以上,都要把斋。即从日出后到日落前,不得进食,直到回历十月一日开始为开斋,届时要欢庆3天,家家宰牛、羊等招待亲友庆贺,并要做油香、馓子、油(饣+果)等多达二、三十种节日食品。
古尔邦节即献牲节,在回历十二月十日。节日当天不吃早点,到清真寺做过礼拜之后宰牛献牲。献牲的牛羊,要体态端正,无缺损,宰后的牲畜按传统分成三份,一份施散济贫,一份送亲友,一份留自己食用,但不能出售。
阿述拉节 西北部回族节日,即时要选用当地的五谷杂粮,掺上牛羊杂碎煮熟食用,节日期间宴请客人必备手抓羊肉,其次是用鸡肉做成的各种菜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5 23:50
回族诞生史
回族是以中亚细亚各民族为主要族源,并以移民迁徙方式和商业交流活动在中国境内逐渐形成的一个统一的、保持*文化传统的民族共同体。回族族体的最早来源可追溯到公元7世纪(唐宋时期)来华经商留居的穆斯林“蕃客”后裔;回族主要来源是公元13世纪蒙古人西征以及元朝时期以各种身份从波斯、中亚细亚和阿拉伯等地大批签发或自愿东来的各族穆斯林(他们首先成为元朝社会地位较高的色目人之主要组成部分,人数达到数十万);回*族在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分别吸收了所在地区的汉、维吾尔、蒙古等民族的部分成员。
从唐至元末,是回回先民逐步增量移入中国并形成为民族的时期。回回人在13世纪初就与大漠南北的蒙古人有交往,1203年铁木真遭袭溃退至班朱尼河饮水盟誓者19人中有回回3人,是建立蒙古汗国的功臣。在元代,回族(元代官方“回回”一词主要被用来指从中亚、西亚、阿拉伯地区东来的各族穆斯林)被蒙古统治者划入色目人范围(色目人:元朝统治者对西域包括欧洲各族人及西夏人的总称),辅助治理国家,社会地位较高,先后有26人任中书省宰相,在行中书省任省臣者有61人次,从而奠定了回*族形成的有利条件。他们重修了广州、泉州、扬州、长安等地早在唐宋时期就建立起来的清真寺,又在各个散布地区建立了各种规模的清真寺,并围寺而居,形成一个个以清真寺为中心的"寺坊"社区。在元朝这种东方式的、统一的*集权制的国家内,通过回回商人经商、官宦流任、宗教职业者传教等自由往来方式,将这些"大分散"于各地的寺坊,串连成有密切联系的共同区域;回回人在与汉民族的长期生产、生活交往中,逐步以汉语言为交际工具;并形成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业与手工业,善于经商的共同经济特点。虽远离西域,但他们入籍"东土",总体社会地位高于汉人又低于蒙古人的共同境遇,最终促成了他们在*教的信仰和文化的纽带联结下聚合为一个有别于其他民族的群体,*文化成为回族的主流文化。回回人还在不背离基本信仰的原则下,吸收、融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有关内容。
明清两代,是回族遭遇磨难与形成主要聚居区的特殊时期。明朝及清代前期,官方大致以“回回教”统称今回、维吾尔、东乡、撒拉等民族。明初官方曾禁胡语、胡姓、胡服、胡饰,不许本类自相嫁娶等。在西北地区,继元代安西王阿南达(一写阿难答)“所部十五万众”皈信*教融入回族后,明代不断有从西域迁徙而来的“归附回回”被安置在陕甘、新疆各地,拓荒种地,至明末清初,“宁夏至平凉千余里,尽系回庄”(乾隆四十五年陕西巡抚毕沅奏折)。此时宁夏境内回族所居连片地区已有“平罗三十八堡、金灵五百余寨”。在云南、华北各地、运河两岸,也正式形成许多回回聚居区。同时, 随着汉语化的过程,回族失去了其先民所使用的阿拉伯语、波斯语及突厥语,回族传统文化特别是宗教文化的传承一度出现了危机。于是,回族宗教界人士以陕西胡登洲为代表起而创办经堂教育,以王岱舆等为代表兴起汉文*教著作的编译运动,力图拯救。从而使回族的文化教育在明末清初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随之由于清朝在法律、民族宗教*方面对回族的严格*与歧视、*,遏制了回族的发展。鸦片战争以来,随着西方资本主义殖民侵略的加剧和国内封建主义的严重压迫,清朝*先后在回族内外挑起多起宗教纠纷与回汉仇杀事件,从而激起苏四十三起义、田五起义、云南*起义、贵州*起义、陕西*起义、宁灵*起义、河州*起义、西宁*起义、河湟*起义等。
20世纪初,在各族人民共同的历史遭遇与共同的斗争中,回族人民在对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日益明确;对中华民族的相互依存关系有了新认识;对民族与宗教的关系、民族发展与教育普及的关系以及不同宗教,不同教派的关系进行了反思,从而引发了一场回族新文化运动,一直持续到40年代末。回族改革人士和知识分子还提出各民族化除畛域,“各信各教,各享自由”,主张民族团结的观点,并倡导回族内部进行宗教改良,发展民族教育,这些思想为后来回族各界投入抗日爱国斗争做了思想理论准备。在近现代回族新文化运动中,回族教育历经艰辛,获得空前发展。
从唐代回回先民到新中国成立前,回族经济一直处在封建经济发展阶段。回族分布的广泛性,决定了回族社会经济生活的多样性,回族社会经济类型,既有农业经济,又有商业经济,还有畜牧业经济。商业经济在历史上是回族社会的最具特色的传统经济。元代以后,回族经济的主要形态是农业经济,而以农业为主又兼营畜牧业、家庭手工业与商业,在历史上一直是回族家庭经济的重要特色。由于回族是以外来人口为主体,以迁徙方式在中国大地上分散居住而形成的民族,初始时期占有土地多为当时的荒漠旷土,回族农民往往能以勤苦耐劳的精神把这种土地开发为沃土,进行农业耕作。各地回族农民还为弥补农业收入的不足,利用耕余、农闲时间兼营畜牧业或屠宰、制革、榨油、运输等家庭副业,这是回族农业经济的突出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