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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商鞅规定士兵砍敌方一个人头就升一爵,战场那么乱,要怎么记功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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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1:19

在商鞅变法之前呢。秦国被东方六国都瞧不起。一个经典的故事是说当时东方六国会盟都不邀请秦国参加。看不起秦国,觉得秦国比较野蛮。跟不上中原文明。加上秦国在与东方国家的战争中屡屡战败。秦孝公知耻而后勇。于是下诏求贤。商鞅来到秦国,开始实施变法。

变法内容不光是奖励军功。还包括其他一系列配套指施。其中让秦国重新强大起来的最重要措施,当然就是军事上的奖励军功。商鞅规定在战场上杀敌多的就能获得军功。秦国有一套专门的体系。就是军功爵制。

为了激励秦国人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商鞅设置了爵位共二十个等级。只要你在战场上好好表现。大功有大赏,小功有小赏。可以说是充分考虑到了秦军将士的任何表现机会。只要你拿出成绩来,就不会漏掉你的好处!

据史料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伍千石。'其爵名:一为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公大夫,七官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这就是商鞅变法中的二十等爵位。可以说是细致入微。那么士兵在战场上什么样的表现能够获得相应的爵位呢?这里头又有非常详细的规定。

首先,对于士兵来说,“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也就是说,能获得伍长的一颗人头才有赏爵一级。并不是随随便便砍一颗脑袋下来就有赏。那个时候领兵打仗,甲士都是有士兵保护的。这是给予士兵的赏赐。一级爵位就有这么多的好处。还可以不断累积进阶,从青铜一路到王者。你想想有多大的*力。士兵们自然要拼命了。

其次,对于军官来说,如果能够亲自斩首敌军甲士,当然也同样能够获得封赏。但是军官还有团体奖。如屯长、百将,“其所部士卒斩敌计三十三首以上,则赐爵一级。”也就是说,如果你这支队伍砍头三十三颗以上,这名军官也可以获得一级爵位。

其他更高级别的将领。如统领五百人、千人的将领以及六百石、八百石、千石的县令以及“国封尉”,能斩敌一甲首者,赏爵从优。

另外,不同的战役赏赐也不同。如攻城围邑这样的大战役要斩首八千以上才能记集体功,“野战”这样的肉搏战或者遭遇战,只要斩首二千就可以记集体功。

凡是参加战斗的各级将领和士兵,从无爵位的“校徒”、“操士”,到高级将领中的大将、御、参。都有具体的赏赐规定。

总之,这是一套非常严密的赏赐体系。可以说是照顾到了方方面面。因此,秦军在战斗中都有非常明确的任务和非常具体的职责。秦军战斗力才会这么强。

当然,有赏就有罚。商鞅同样为这套军功体系规定了详细而严励的处罚措施。《商君书·境内》说:“其狱法,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就是说二级以上爵位的人,犯了罪要受降级处分。如果是一级及以下爵位的人,犯了罪就要遭受处罚。


那么,什么机构具体来执行这些赏罚规定呢?为了使这套制度落到实处。商鞅专门设立了主管机构和*。

在*,太尉、主爵中尉还有大鸿胪主管军功爵工作。相当于现在的某某委员会。太尉是主官,不负责具体工作。但是由太尉直接主管。主爵中尉负责具体工作。大鸿胪是执行机构。

在军队中,大将、将军、五百主、二百五主、百将、屯长,各级军官军吏都有责任负责监督和执行。另一方面,在地方上,县丞或县尉还会公布得爵者应得食邑、田宅和其他奖赏。以供人监督。


尽管有这样一套严密的执行机制。但是,具体实践中,在这么巨大的利益*面前,还是难免会有人弄虚作假。为了杜绝士兵中的弄虚作假,充分向社会宣示*的诚信。商鞅规定,对于在战争中被杀死的敌人,要把他们的头颅挂出来示众三天,加以核对。没有疑问的,才可以把与功劳相称的爵位赏赐给将士。

从中可以看的出来。这是一套可操作性非常强的军功爵赏罚体系。绝不会出现题主所问的不方便记功的问题。秦国是一个军事*国家。军队是他的生命线。还得靠这套体系打胜仗呢!不可能拿它来当儿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1:19

在商鞅变法之前呢。秦国被东方六国都瞧不起。一个经典的故事是说当时东方六国会盟都不邀请秦国参加。看不起秦国,觉得秦国比较野蛮。跟不上中原文明。加上秦国在与东方国家的战争中屡屡战败。秦孝公知耻而后勇。于是下诏求贤。商鞅来到秦国,开始实施变法。

变法内容不光是奖励军功。还包括其他一系列配套指施。其中让秦国重新强大起来的最重要措施,当然就是军事上的奖励军功。商鞅规定在战场上杀敌多的就能获得军功。秦国有一套专门的体系。就是军功爵制。

为了激励秦国人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商鞅设置了爵位共二十个等级。只要你在战场上好好表现。大功有大赏,小功有小赏。可以说是充分考虑到了秦军将士的任何表现机会。只要你拿出成绩来,就不会漏掉你的好处!

据史料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伍千石。'其爵名:一为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公大夫,七官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这就是商鞅变法中的二十等爵位。可以说是细致入微。那么士兵在战场上什么样的表现能够获得相应的爵位呢?这里头又有非常详细的规定。

首先,对于士兵来说,“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也就是说,能获得伍长的一颗人头才有赏爵一级。并不是随随便便砍一颗脑袋下来就有赏。那个时候领兵打仗,甲士都是有士兵保护的。这是给予士兵的赏赐。一级爵位就有这么多的好处。还可以不断累积进阶,从青铜一路到王者。你想想有多大的*力。士兵们自然要拼命了。

其次,对于军官来说,如果能够亲自斩首敌军甲士,当然也同样能够获得封赏。但是军官还有团体奖。如屯长、百将,“其所部士卒斩敌计三十三首以上,则赐爵一级。”也就是说,如果你这支队伍砍头三十三颗以上,这名军官也可以获得一级爵位。

其他更高级别的将领。如统领五百人、千人的将领以及六百石、八百石、千石的县令以及“国封尉”,能斩敌一甲首者,赏爵从优。

另外,不同的战役赏赐也不同。如攻城围邑这样的大战役要斩首八千以上才能记集体功,“野战”这样的肉搏战或者遭遇战,只要斩首二千就可以记集体功。

凡是参加战斗的各级将领和士兵,从无爵位的“校徒”、“操士”,到高级将领中的大将、御、参。都有具体的赏赐规定。

总之,这是一套非常严密的赏赐体系。可以说是照顾到了方方面面。因此,秦军在战斗中都有非常明确的任务和非常具体的职责。秦军战斗力才会这么强。

当然,有赏就有罚。商鞅同样为这套军功体系规定了详细而严励的处罚措施。《商君书·境内》说:“其狱法,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就是说二级以上爵位的人,犯了罪要受降级处分。如果是一级及以下爵位的人,犯了罪就要遭受处罚。


那么,什么机构具体来执行这些赏罚规定呢?为了使这套制度落到实处。商鞅专门设立了主管机构和*。

在*,太尉、主爵中尉还有大鸿胪主管军功爵工作。相当于现在的某某委员会。太尉是主官,不负责具体工作。但是由太尉直接主管。主爵中尉负责具体工作。大鸿胪是执行机构。

在军队中,大将、将军、五百主、二百五主、百将、屯长,各级军官军吏都有责任负责监督和执行。另一方面,在地方上,县丞或县尉还会公布得爵者应得食邑、田宅和其他奖赏。以供人监督。


尽管有这样一套严密的执行机制。但是,具体实践中,在这么巨大的利益*面前,还是难免会有人弄虚作假。为了杜绝士兵中的弄虚作假,充分向社会宣示*的诚信。商鞅规定,对于在战争中被杀死的敌人,要把他们的头颅挂出来示众三天,加以核对。没有疑问的,才可以把与功劳相称的爵位赏赐给将士。

从中可以看的出来。这是一套可操作性非常强的军功爵赏罚体系。绝不会出现题主所问的不方便记功的问题。秦国是一个军事*国家。军队是他的生命线。还得靠这套体系打胜仗呢!不可能拿它来当儿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1:19

说到砍头升级这件事,就不得不提秦国的军功爵制度,关于怎么计功受爵,实际上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秦国士兵会在战场上疯抢人头,因为当时的团队作战形式下,这种情况几乎是不存在的。

(一)得爵首

山东之士披甲蒙胄以会战,秦人捐甲徒裼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

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

《战国策》中的这段记载,恐怕是这种说法的直接来源。山东六国见到秦军打仗就发怵:他们一个个左手提人头,右手挟俘虏,眼睛里冒着如虎似狼的凶光,就盯着自己的大好头颅狂流口水,光这阵仗和气势就足以让敌军吓得腿软了。但实际上,这种疯抢人头的做法,是完全不符合军功爵制度下的秦军作战模式。

首先,你以为战场上随便砍个敌人的脑袋就行?《商君书》里提到了这样一个细节:

“能得爵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

看到了吗?*条件是“爵首”,也就是必须是敌国有爵者的首级,至少也应该是“士”这一层级的脑袋,这个“爵首”在其他地方也会写作“甲首”,其实是一个意思,即披甲之士的首级,也就是必须是敌方战斗序列的军事人员才行。

(二)需勘验

其次,在每次大战之后,会进行统一的人头验收环节,基本上杜绝了冒领人头的漏洞。

“以战故,暴首三,乃校,三日,将军以不疑致士、大夫劳爵。其县四尉,訾由丞尉。”

战争结束,或者战争中达到3次斩首记录(即所谓的劳),就必须要接受军中为立功人员所进行的战功考核(即所谓的论),睡虎地秦简中还特意提到了需要全军士兵进行辨认作证,因为“举奸者与杀敌等功,不实者以同罪反坐”这条秦律的存在,每一个士兵都堪称是人形监控器,莫要偷奸耍滑,伸手必被抓。

(三)集体功

最后,军官的爵位是按照集体功劳计算的,除了获得敌方人头外,还得考虑自身的战损数。

“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以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

如果自己部队的斩首达到了三十人以上,该队的百将、屯长才能记功;如果攻城战中斩首八千人、野战中斩首两千人,指挥作战的将军才能记功,从军吏到将领都会受到赏赐,所有战斗人员都会进爵一等,而大将、御手、骖乘有可能进爵三等,为了让军官安心指挥,最大限度地获取集体胜利,《秦律杂抄》还明确禁止军官亲自上阵。

(四)军功爵

从以上三点来看,按照秦国律法以及军功爵制,庞大的秦*阵会被分解为万人阵、千人队、百人队以及什伍小队作为战场厮杀的单位,而每一个小团体都有自己的指标,以五人小队为例,每伍若有一人阵亡,那么就必须得拿一个敌军人头来补上。

这也意味着,很多时候秦军作战首先要想的是如何保全自己小团队,进而才能求得斩首之功。所以,士兵们是很少为了一颗人头在战场上轻易脱离团队去割首,至于如何记功,不仅有大战之后的统一清点,还有仕伍之人为证,这就很大程度上杜绝了记功之混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1:20

在古代要评估战功有很多方法,小规模的,容易得很,人证物证,参与者的口供,战利品,缴获物资,杀死杀伤敌方人员数量,以及俘虏对方土兵、将领及相关的重要人员。包括什么级别的*,将领,甚至领导人,国王,国君及宫人,嫔妃,子女。除了能直接证明的以外,还可根据战役过程中各方面的*反应,对方国内的反映,如恐慌度等所能了解,掌握到的大量的各方面信息加以综合,并得出结论。具体到每个士兵,都是由直接的上级统计,汇总。这里有个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夸大,冒报战功,战绩。

想要如何准确评估战功,具体到每个士兵,将领身上,以减少水分,尽量精确,量化到落实到的每个士兵,个人。在古代(可能是商鞅)商鞅虽然不是第一个始作俑者,但可以肯定地说,他在推动落实的措施中,有可能出现的几种方式(由冷兵器时代的清朝往上回溯丶还原,复盘):

一:常用首选,割对方的首级。

二:割敌尸的鼻子的,

三:割敌人耳朵的,也有单割左耳或右耳的。有野史记载,某战役割了敌耳几箩筐的。

四:割敌*拇指或小手指的。手指可能难分左右的。顺带讲一下,二战时日军就有把自己军队战殁者的手指和少许头发割下,带回交给其家人的记录。等等。战场上厮杀起来一片混乱,士兵都处于高度紧张和亢奋的状态,这种状态下,有时候人的大脑一片空白,都不怎么灵光,甚至不好好运转。士兵有时候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杀伤了几个敌人。

如图

战后报军功,当然不能空口无凭。就得拿敌人的脑袋说话,你手里有几颗脑袋,就算你杀了几个敌人,以此作为奖赏的依据。所以史记中记载,秦兵一边打仗一边割敌人的脑袋,把敌人的脑袋绑在裤腰带上冲锋!

如图

冷兵器时代,战场上杀死一个敌人是很难的。很少有人能杀十个八个的。有些倒霉的,上去就被敌人杀死了。有些厉害一点的,经过几场战役,杀死了几个敌人,可能自己也就挂了。那些超级无敌勇猛的,自然而然晋升为武将,不需要亲自动手厮杀了,到了这个层次,就不是靠人头升级了。


如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1:20

古代战争不可能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杀死一个人并不是那么容易,一刀一*就解决问题了。有很多个回合来回厮杀,杀死的人把脑袋割下来,挂于腰间,继续战斗。节奏没那么快,你看拳击每场三分钟,两个人就累得不得了了?战争也不像小说里写的一样,两员大将当场对阵,应该都是指挥官在后边督战,前面的都是士兵。冷兵器时代就是泰森跑过来,有十个士兵对付它,也能把它给干掉。大多数时候杀死敌人是能够砍下脑袋的,战功依据是以敌人的头颅多少。士兵也愿意拿敌人的头颅拴在腰间。设想一下,当你的对面出现一个腰间悬着三四个头颅的士兵,你能不害怕吗?

历史记载商鞅改革军功爵制度后,秦国战力提升。想升爵位就在现场上杀敌,然后砍下敌方人头,带回去凭头封爵。这也就造成了,战场上多人抢一个头的情况经常发生。更严重的是,战时现场只剩两个秦国士兵时,会杀掉对方带回对方的人头。秦军被世人称为虎狼之师。这种改革前期大幅度提高士气,战力,无往不利。但是在后期秦统一全国时也造成了极大的阻碍。

古代士兵报功,是拿着敌人的首级来报的。比方说我杀死了一个敌人,我就将他的脑袋砍下来。你是负责记军功的,我就拿着敌人的脑袋向你报功。后来,随着战争的规模越来越大,杀死的敌人越来越多,提脑袋就不好提了,于是就变成割耳朵。杀死了一个敌人,就将他的耳朵割下来,然后就提着这些耳朵去报功。所以啊,你不用担心战场乱记不下敌人的模样,你只要把他脑袋砍下来带着就行了。古话“提头来见”就是这意思。

事实上,秦国战场不少冒功的情况出现,包括*平民甚至拿死去的队友的首级冒功(比例不高,但有发生)的情况。这也是秦军被妖魔化为虎狼之师的原因之一。但是在春秋战国时代,斩首记功并不只是秦国特色,当时的魏武卒、齐国雇佣兵等军队,也存在类似情况。这就像同一时期某种KPI考核不可能是一家企业独有一样。不过因为秦军杀得太猛杀的太凶(动辄以万起步统计,多的时候斩首十余万),声名大振。

后来秦国逐步意识到这种制度的负面效应,比如:1、斩首等于直接消灭成军人口,不符合战国所争“唯兵与粮”的实质方向,夺得土地后因为壮年劳力被从肉体上消灭,无力耕种。2、冒领军功导致欺瞒情况时有发生。3、太过残暴,得罪民心。4、儒家思想等逐渐成为显学,对这种行为不能容忍。

自秦昭王中后期就不再以斩首为必要条件,战功统计中也很少再有这一项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1:21

我们总是被电视剧误导了,战国时期的战争,战场上真不乱,而且很整齐,因为战国时期打仗,各国都是排成阵列的,很少出现混战,都是列阵厮杀的,除非一方被打得大溃败。

看看电视剧《大秦赋》中的秦军作战,尤其是秦军百夫长率领一百人的小分队遇到子楚和吕不韦,然后与赵国骑兵作战的情况,无论赵国骑兵怎么冲阵,秦军都是军阵迎敌,即使死得只剩下二三十人,秦军仍然是结阵对抗,丝毫不会乱得不成阵型。

其实战争就是这样,列阵厮杀,哪怕打到最后几个人也是如此,而且秦军的军事机构非常严明,五个人为一伍,十个人为一什,五十人设一屯长,每一百人设一百夫长,每五百人设五百主。

秦军最小作战单位是伍,每一百个中都是20个伍长,一个伍长只需要管五个士卒就行,如果是作战,在战场上一个伍长难道还看不住手下五个人吗?

每次战争结束后,秦军都会朝廷军功统计,但是秦兵想要获得军功有一个前提,就是自己一方的损失人数要小于敌方的损失数,这个差数就能计算军功,如果秦军损失人数超过敌方,是没有军功可记得,这在官方来说就是失败。

这一项规定导致秦军非常重视自己人的损失,让秦军非常团结,团队精神非常高,这是从利益上促成的,同时,在战后统计军功时,基本上没有人敢说谎的,除了当事人汇报数字,官方还需要调查核实,一旦有人说谎,就是犯法,秦法严厉,而且实行的还是连坐制度。

也就是说一个人说谎,整个伍什都会连坐,这从制度上阻止了秦军士兵会谎报战绩,因为有很多人会监督你,比如同一伍的士兵,同一什的士兵,五个人,十个人的小分队在战场难道还看不出来你杀了几个人吗?

这无形中形成一种相互监督的机制,以严厉的秦法和连坐制度为威慑,让每个人不敢说谎而犯法,这就是秦军的法制,是很合理的,也是成功的关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1:19

说到砍头升级这件事,就不得不提秦国的军功爵制度,关于怎么计功受爵,实际上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秦国士兵会在战场上疯抢人头,因为当时的团队作战形式下,这种情况几乎是不存在的。

(一)得爵首

山东之士披甲蒙胄以会战,秦人捐甲徒裼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

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

《战国策》中的这段记载,恐怕是这种说法的直接来源。山东六国见到秦军打仗就发怵:他们一个个左手提人头,右手挟俘虏,眼睛里冒着如虎似狼的凶光,就盯着自己的大好头颅狂流口水,光这阵仗和气势就足以让敌军吓得腿软了。但实际上,这种疯抢人头的做法,是完全不符合军功爵制度下的秦军作战模式。

首先,你以为战场上随便砍个敌人的脑袋就行?《商君书》里提到了这样一个细节:

“能得爵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

看到了吗?*条件是“爵首”,也就是必须是敌国有爵者的首级,至少也应该是“士”这一层级的脑袋,这个“爵首”在其他地方也会写作“甲首”,其实是一个意思,即披甲之士的首级,也就是必须是敌方战斗序列的军事人员才行。

(二)需勘验

其次,在每次大战之后,会进行统一的人头验收环节,基本上杜绝了冒领人头的漏洞。

“以战故,暴首三,乃校,三日,将军以不疑致士、大夫劳爵。其县四尉,訾由丞尉。”

战争结束,或者战争中达到3次斩首记录(即所谓的劳),就必须要接受军中为立功人员所进行的战功考核(即所谓的论),睡虎地秦简中还特意提到了需要全军士兵进行辨认作证,因为“举奸者与杀敌等功,不实者以同罪反坐”这条秦律的存在,每一个士兵都堪称是人形监控器,莫要偷奸耍滑,伸手必被抓。

(三)集体功

最后,军官的爵位是按照集体功劳计算的,除了获得敌方人头外,还得考虑自身的战损数。

“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以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

如果自己部队的斩首达到了三十人以上,该队的百将、屯长才能记功;如果攻城战中斩首八千人、野战中斩首两千人,指挥作战的将军才能记功,从军吏到将领都会受到赏赐,所有战斗人员都会进爵一等,而大将、御手、骖乘有可能进爵三等,为了让军官安心指挥,最大限度地获取集体胜利,《秦律杂抄》还明确禁止军官亲自上阵。

(四)军功爵

从以上三点来看,按照秦国律法以及军功爵制,庞大的秦*阵会被分解为万人阵、千人队、百人队以及什伍小队作为战场厮杀的单位,而每一个小团体都有自己的指标,以五人小队为例,每伍若有一人阵亡,那么就必须得拿一个敌军人头来补上。

这也意味着,很多时候秦军作战首先要想的是如何保全自己小团队,进而才能求得斩首之功。所以,士兵们是很少为了一颗人头在战场上轻易脱离团队去割首,至于如何记功,不仅有大战之后的统一清点,还有仕伍之人为证,这就很大程度上杜绝了记功之混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12:16

在商鞅变法之前呢。秦国被东方六国都瞧不起。一个经典的故事是说当时东方六国会盟都不邀请秦国参加。看不起秦国,觉得秦国比较野蛮。跟不上中原文明。加上秦国在与东方国家的战争中屡屡战败。秦孝公知耻而后勇。于是下诏求贤。商鞅来到秦国,开始实施变法。

变法内容不光是奖励军功。还包括其他一系列配套指施。其中让秦国重新强大起来的最重要措施,当然就是军事上的奖励军功。商鞅规定在战场上杀敌多的就能获得军功。秦国有一套专门的体系。就是军功爵制。

为了激励秦国人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商鞅设置了爵位共二十个等级。只要你在战场上好好表现。大功有大赏,小功有小赏。可以说是充分考虑到了秦军将士的任何表现机会。只要你拿出成绩来,就不会漏掉你的好处!

据史料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伍千石。'其爵名:一为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公大夫,七官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这就是商鞅变法中的二十等爵位。可以说是细致入微。那么士兵在战场上什么样的表现能够获得相应的爵位呢?这里头又有非常详细的规定。

首先,对于士兵来说,“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也就是说,能获得伍长的一颗人头才有赏爵一级。并不是随随便便砍一颗脑袋下来就有赏。那个时候领兵打仗,甲士都是有士兵保护的。这是给予士兵的赏赐。一级爵位就有这么多的好处。还可以不断累积进阶,从青铜一路到王者。你想想有多大的*力。士兵们自然要拼命了。

其次,对于军官来说,如果能够亲自斩首敌军甲士,当然也同样能够获得封赏。但是军官还有团体奖。如屯长、百将,“其所部士卒斩敌计三十三首以上,则赐爵一级。”也就是说,如果你这支队伍砍头三十三颗以上,这名军官也可以获得一级爵位。

其他更高级别的将领。如统领五百人、千人的将领以及六百石、八百石、千石的县令以及“国封尉”,能斩敌一甲首者,赏爵从优。

另外,不同的战役赏赐也不同。如攻城围邑这样的大战役要斩首八千以上才能记集体功,“野战”这样的肉搏战或者遭遇战,只要斩首二千就可以记集体功。

凡是参加战斗的各级将领和士兵,从无爵位的“校徒”、“操士”,到高级将领中的大将、御、参。都有具体的赏赐规定。

总之,这是一套非常严密的赏赐体系。可以说是照顾到了方方面面。因此,秦军在战斗中都有非常明确的任务和非常具体的职责。秦军战斗力才会这么强。

当然,有赏就有罚。商鞅同样为这套军功体系规定了详细而严励的处罚措施。《商君书·境内》说:“其狱法,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就是说二级以上爵位的人,犯了罪要受降级处分。如果是一级及以下爵位的人,犯了罪就要遭受处罚。


那么,什么机构具体来执行这些赏罚规定呢?为了使这套制度落到实处。商鞅专门设立了主管机构和*。

在*,太尉、主爵中尉还有大鸿胪主管军功爵工作。相当于现在的某某委员会。太尉是主官,不负责具体工作。但是由太尉直接主管。主爵中尉负责具体工作。大鸿胪是执行机构。

在军队中,大将、将军、五百主、二百五主、百将、屯长,各级军官军吏都有责任负责监督和执行。另一方面,在地方上,县丞或县尉还会公布得爵者应得食邑、田宅和其他奖赏。以供人监督。


尽管有这样一套严密的执行机制。但是,具体实践中,在这么巨大的利益*面前,还是难免会有人弄虚作假。为了杜绝士兵中的弄虚作假,充分向社会宣示*的诚信。商鞅规定,对于在战争中被杀死的敌人,要把他们的头颅挂出来示众三天,加以核对。没有疑问的,才可以把与功劳相称的爵位赏赐给将士。

从中可以看的出来。这是一套可操作性非常强的军功爵赏罚体系。绝不会出现题主所问的不方便记功的问题。秦国是一个军事*国家。军队是他的生命线。还得靠这套体系打胜仗呢!不可能拿它来当儿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1:19

在古代要评估战功有很多方法,小规模的,容易得很,人证物证,参与者的口供,战利品,缴获物资,杀死杀伤敌方人员数量,以及俘虏对方土兵、将领及相关的重要人员。包括什么级别的*,将领,甚至领导人,国王,国君及宫人,嫔妃,子女。除了能直接证明的以外,还可根据战役过程中各方面的*反应,对方国内的反映,如恐慌度等所能了解,掌握到的大量的各方面信息加以综合,并得出结论。具体到每个士兵,都是由直接的上级统计,汇总。这里有个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夸大,冒报战功,战绩。

想要如何准确评估战功,具体到每个士兵,将领身上,以减少水分,尽量精确,量化到落实到的每个士兵,个人。在古代(可能是商鞅)商鞅虽然不是第一个始作俑者,但可以肯定地说,他在推动落实的措施中,有可能出现的几种方式(由冷兵器时代的清朝往上回溯丶还原,复盘):

一:常用首选,割对方的首级。

二:割敌尸的鼻子的,

三:割敌人耳朵的,也有单割左耳或右耳的。有野史记载,某战役割了敌耳几箩筐的。

四:割敌*拇指或小手指的。手指可能难分左右的。顺带讲一下,二战时日军就有把自己军队战殁者的手指和少许头发割下,带回交给其家人的记录。等等。战场上厮杀起来一片混乱,士兵都处于高度紧张和亢奋的状态,这种状态下,有时候人的大脑一片空白,都不怎么灵光,甚至不好好运转。士兵有时候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杀伤了几个敌人。

如图

战后报军功,当然不能空口无凭。就得拿敌人的脑袋说话,你手里有几颗脑袋,就算你杀了几个敌人,以此作为奖赏的依据。所以史记中记载,秦兵一边打仗一边割敌人的脑袋,把敌人的脑袋绑在裤腰带上冲锋!

如图

冷兵器时代,战场上杀死一个敌人是很难的。很少有人能杀十个八个的。有些倒霉的,上去就被敌人杀死了。有些厉害一点的,经过几场战役,杀死了几个敌人,可能自己也就挂了。那些超级无敌勇猛的,自然而然晋升为武将,不需要亲自动手厮杀了,到了这个层次,就不是靠人头升级了。


如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1:20

古代战争不可能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杀死一个人并不是那么容易,一刀一*就解决问题了。有很多个回合来回厮杀,杀死的人把脑袋割下来,挂于腰间,继续战斗。节奏没那么快,你看拳击每场三分钟,两个人就累得不得了了?战争也不像小说里写的一样,两员大将当场对阵,应该都是指挥官在后边督战,前面的都是士兵。冷兵器时代就是泰森跑过来,有十个士兵对付它,也能把它给干掉。大多数时候杀死敌人是能够砍下脑袋的,战功依据是以敌人的头颅多少。士兵也愿意拿敌人的头颅拴在腰间。设想一下,当你的对面出现一个腰间悬着三四个头颅的士兵,你能不害怕吗?

历史记载商鞅改革军功爵制度后,秦国战力提升。想升爵位就在现场上杀敌,然后砍下敌方人头,带回去凭头封爵。这也就造成了,战场上多人抢一个头的情况经常发生。更严重的是,战时现场只剩两个秦国士兵时,会杀掉对方带回对方的人头。秦军被世人称为虎狼之师。这种改革前期大幅度提高士气,战力,无往不利。但是在后期秦统一全国时也造成了极大的阻碍。

古代士兵报功,是拿着敌人的首级来报的。比方说我杀死了一个敌人,我就将他的脑袋砍下来。你是负责记军功的,我就拿着敌人的脑袋向你报功。后来,随着战争的规模越来越大,杀死的敌人越来越多,提脑袋就不好提了,于是就变成割耳朵。杀死了一个敌人,就将他的耳朵割下来,然后就提着这些耳朵去报功。所以啊,你不用担心战场乱记不下敌人的模样,你只要把他脑袋砍下来带着就行了。古话“提头来见”就是这意思。

事实上,秦国战场不少冒功的情况出现,包括*平民甚至拿死去的队友的首级冒功(比例不高,但有发生)的情况。这也是秦军被妖魔化为虎狼之师的原因之一。但是在春秋战国时代,斩首记功并不只是秦国特色,当时的魏武卒、齐国雇佣兵等军队,也存在类似情况。这就像同一时期某种KPI考核不可能是一家企业独有一样。不过因为秦军杀得太猛杀的太凶(动辄以万起步统计,多的时候斩首十余万),声名大振。

后来秦国逐步意识到这种制度的负面效应,比如:1、斩首等于直接消灭成军人口,不符合战国所争“唯兵与粮”的实质方向,夺得土地后因为壮年劳力被从肉体上消灭,无力耕种。2、冒领军功导致欺瞒情况时有发生。3、太过残暴,得罪民心。4、儒家思想等逐渐成为显学,对这种行为不能容忍。

自秦昭王中后期就不再以斩首为必要条件,战功统计中也很少再有这一项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1:21

我们总是被电视剧误导了,战国时期的战争,战场上真不乱,而且很整齐,因为战国时期打仗,各国都是排成阵列的,很少出现混战,都是列阵厮杀的,除非一方被打得大溃败。

看看电视剧《大秦赋》中的秦军作战,尤其是秦军百夫长率领一百人的小分队遇到子楚和吕不韦,然后与赵国骑兵作战的情况,无论赵国骑兵怎么冲阵,秦军都是军阵迎敌,即使死得只剩下二三十人,秦军仍然是结阵对抗,丝毫不会乱得不成阵型。

其实战争就是这样,列阵厮杀,哪怕打到最后几个人也是如此,而且秦军的军事机构非常严明,五个人为一伍,十个人为一什,五十人设一屯长,每一百人设一百夫长,每五百人设五百主。

秦军最小作战单位是伍,每一百个中都是20个伍长,一个伍长只需要管五个士卒就行,如果是作战,在战场上一个伍长难道还看不住手下五个人吗?

每次战争结束后,秦军都会朝廷军功统计,但是秦兵想要获得军功有一个前提,就是自己一方的损失人数要小于敌方的损失数,这个差数就能计算军功,如果秦军损失人数超过敌方,是没有军功可记得,这在官方来说就是失败。

这一项规定导致秦军非常重视自己人的损失,让秦军非常团结,团队精神非常高,这是从利益上促成的,同时,在战后统计军功时,基本上没有人敢说谎的,除了当事人汇报数字,官方还需要调查核实,一旦有人说谎,就是犯法,秦法严厉,而且实行的还是连坐制度。

也就是说一个人说谎,整个伍什都会连坐,这从制度上阻止了秦军士兵会谎报战绩,因为有很多人会监督你,比如同一伍的士兵,同一什的士兵,五个人,十个人的小分队在战场难道还看不出来你杀了几个人吗?

这无形中形成一种相互监督的机制,以严厉的秦法和连坐制度为威慑,让每个人不敢说谎而犯法,这就是秦军的法制,是很合理的,也是成功的关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12:17

说到砍头升级这件事,就不得不提秦国的军功爵制度,关于怎么计功受爵,实际上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秦国士兵会在战场上疯抢人头,因为当时的团队作战形式下,这种情况几乎是不存在的。

(一)得爵首

山东之士披甲蒙胄以会战,秦人捐甲徒裼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

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

《战国策》中的这段记载,恐怕是这种说法的直接来源。山东六国见到秦军打仗就发怵:他们一个个左手提人头,右手挟俘虏,眼睛里冒着如虎似狼的凶光,就盯着自己的大好头颅狂流口水,光这阵仗和气势就足以让敌军吓得腿软了。但实际上,这种疯抢人头的做法,是完全不符合军功爵制度下的秦军作战模式。

首先,你以为战场上随便砍个敌人的脑袋就行?《商君书》里提到了这样一个细节:

“能得爵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

看到了吗?*条件是“爵首”,也就是必须是敌国有爵者的首级,至少也应该是“士”这一层级的脑袋,这个“爵首”在其他地方也会写作“甲首”,其实是一个意思,即披甲之士的首级,也就是必须是敌方战斗序列的军事人员才行。

(二)需勘验

其次,在每次大战之后,会进行统一的人头验收环节,基本上杜绝了冒领人头的漏洞。

“以战故,暴首三,乃校,三日,将军以不疑致士、大夫劳爵。其县四尉,訾由丞尉。”

战争结束,或者战争中达到3次斩首记录(即所谓的劳),就必须要接受军中为立功人员所进行的战功考核(即所谓的论),睡虎地秦简中还特意提到了需要全军士兵进行辨认作证,因为“举奸者与杀敌等功,不实者以同罪反坐”这条秦律的存在,每一个士兵都堪称是人形监控器,莫要偷奸耍滑,伸手必被抓。

(三)集体功

最后,军官的爵位是按照集体功劳计算的,除了获得敌方人头外,还得考虑自身的战损数。

“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以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

如果自己部队的斩首达到了三十人以上,该队的百将、屯长才能记功;如果攻城战中斩首八千人、野战中斩首两千人,指挥作战的将军才能记功,从军吏到将领都会受到赏赐,所有战斗人员都会进爵一等,而大将、御手、骖乘有可能进爵三等,为了让军官安心指挥,最大限度地获取集体胜利,《秦律杂抄》还明确禁止军官亲自上阵。

(四)军功爵

从以上三点来看,按照秦国律法以及军功爵制,庞大的秦*阵会被分解为万人阵、千人队、百人队以及什伍小队作为战场厮杀的单位,而每一个小团体都有自己的指标,以五人小队为例,每伍若有一人阵亡,那么就必须得拿一个敌军人头来补上。

这也意味着,很多时候秦军作战首先要想的是如何保全自己小团队,进而才能求得斩首之功。所以,士兵们是很少为了一颗人头在战场上轻易脱离团队去割首,至于如何记功,不仅有大战之后的统一清点,还有仕伍之人为证,这就很大程度上杜绝了记功之混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12:17

在古代要评估战功有很多方法,小规模的,容易得很,人证物证,参与者的口供,战利品,缴获物资,杀死杀伤敌方人员数量,以及俘虏对方土兵、将领及相关的重要人员。包括什么级别的*,将领,甚至领导人,国王,国君及宫人,嫔妃,子女。除了能直接证明的以外,还可根据战役过程中各方面的*反应,对方国内的反映,如恐慌度等所能了解,掌握到的大量的各方面信息加以综合,并得出结论。具体到每个士兵,都是由直接的上级统计,汇总。这里有个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夸大,冒报战功,战绩。

想要如何准确评估战功,具体到每个士兵,将领身上,以减少水分,尽量精确,量化到落实到的每个士兵,个人。在古代(可能是商鞅)商鞅虽然不是第一个始作俑者,但可以肯定地说,他在推动落实的措施中,有可能出现的几种方式(由冷兵器时代的清朝往上回溯丶还原,复盘):

一:常用首选,割对方的首级。

二:割敌尸的鼻子的,

三:割敌人耳朵的,也有单割左耳或右耳的。有野史记载,某战役割了敌耳几箩筐的。

四:割敌*拇指或小手指的。手指可能难分左右的。顺带讲一下,二战时日军就有把自己军队战殁者的手指和少许头发割下,带回交给其家人的记录。等等。战场上厮杀起来一片混乱,士兵都处于高度紧张和亢奋的状态,这种状态下,有时候人的大脑一片空白,都不怎么灵光,甚至不好好运转。士兵有时候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杀伤了几个敌人。

如图

战后报军功,当然不能空口无凭。就得拿敌人的脑袋说话,你手里有几颗脑袋,就算你杀了几个敌人,以此作为奖赏的依据。所以史记中记载,秦兵一边打仗一边割敌人的脑袋,把敌人的脑袋绑在裤腰带上冲锋!

如图

冷兵器时代,战场上杀死一个敌人是很难的。很少有人能杀十个八个的。有些倒霉的,上去就被敌人杀死了。有些厉害一点的,经过几场战役,杀死了几个敌人,可能自己也就挂了。那些超级无敌勇猛的,自然而然晋升为武将,不需要亲自动手厮杀了,到了这个层次,就不是靠人头升级了。


如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12:18

古代战争不可能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杀死一个人并不是那么容易,一刀一*就解决问题了。有很多个回合来回厮杀,杀死的人把脑袋割下来,挂于腰间,继续战斗。节奏没那么快,你看拳击每场三分钟,两个人就累得不得了了?战争也不像小说里写的一样,两员大将当场对阵,应该都是指挥官在后边督战,前面的都是士兵。冷兵器时代就是泰森跑过来,有十个士兵对付它,也能把它给干掉。大多数时候杀死敌人是能够砍下脑袋的,战功依据是以敌人的头颅多少。士兵也愿意拿敌人的头颅拴在腰间。设想一下,当你的对面出现一个腰间悬着三四个头颅的士兵,你能不害怕吗?

历史记载商鞅改革军功爵制度后,秦国战力提升。想升爵位就在现场上杀敌,然后砍下敌方人头,带回去凭头封爵。这也就造成了,战场上多人抢一个头的情况经常发生。更严重的是,战时现场只剩两个秦国士兵时,会杀掉对方带回对方的人头。秦军被世人称为虎狼之师。这种改革前期大幅度提高士气,战力,无往不利。但是在后期秦统一全国时也造成了极大的阻碍。

古代士兵报功,是拿着敌人的首级来报的。比方说我杀死了一个敌人,我就将他的脑袋砍下来。你是负责记军功的,我就拿着敌人的脑袋向你报功。后来,随着战争的规模越来越大,杀死的敌人越来越多,提脑袋就不好提了,于是就变成割耳朵。杀死了一个敌人,就将他的耳朵割下来,然后就提着这些耳朵去报功。所以啊,你不用担心战场乱记不下敌人的模样,你只要把他脑袋砍下来带着就行了。古话“提头来见”就是这意思。

事实上,秦国战场不少冒功的情况出现,包括*平民甚至拿死去的队友的首级冒功(比例不高,但有发生)的情况。这也是秦军被妖魔化为虎狼之师的原因之一。但是在春秋战国时代,斩首记功并不只是秦国特色,当时的魏武卒、齐国雇佣兵等军队,也存在类似情况。这就像同一时期某种KPI考核不可能是一家企业独有一样。不过因为秦军杀得太猛杀的太凶(动辄以万起步统计,多的时候斩首十余万),声名大振。

后来秦国逐步意识到这种制度的负面效应,比如:1、斩首等于直接消灭成军人口,不符合战国所争“唯兵与粮”的实质方向,夺得土地后因为壮年劳力被从肉体上消灭,无力耕种。2、冒领军功导致欺瞒情况时有发生。3、太过残暴,得罪民心。4、儒家思想等逐渐成为显学,对这种行为不能容忍。

自秦昭王中后期就不再以斩首为必要条件,战功统计中也很少再有这一项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12:18

我们总是被电视剧误导了,战国时期的战争,战场上真不乱,而且很整齐,因为战国时期打仗,各国都是排成阵列的,很少出现混战,都是列阵厮杀的,除非一方被打得大溃败。

看看电视剧《大秦赋》中的秦军作战,尤其是秦军百夫长率领一百人的小分队遇到子楚和吕不韦,然后与赵国骑兵作战的情况,无论赵国骑兵怎么冲阵,秦军都是军阵迎敌,即使死得只剩下二三十人,秦军仍然是结阵对抗,丝毫不会乱得不成阵型。

其实战争就是这样,列阵厮杀,哪怕打到最后几个人也是如此,而且秦军的军事机构非常严明,五个人为一伍,十个人为一什,五十人设一屯长,每一百人设一百夫长,每五百人设五百主。

秦军最小作战单位是伍,每一百个中都是20个伍长,一个伍长只需要管五个士卒就行,如果是作战,在战场上一个伍长难道还看不住手下五个人吗?

每次战争结束后,秦军都会朝廷军功统计,但是秦兵想要获得军功有一个前提,就是自己一方的损失人数要小于敌方的损失数,这个差数就能计算军功,如果秦军损失人数超过敌方,是没有军功可记得,这在官方来说就是失败。

这一项规定导致秦军非常重视自己人的损失,让秦军非常团结,团队精神非常高,这是从利益上促成的,同时,在战后统计军功时,基本上没有人敢说谎的,除了当事人汇报数字,官方还需要调查核实,一旦有人说谎,就是犯法,秦法严厉,而且实行的还是连坐制度。

也就是说一个人说谎,整个伍什都会连坐,这从制度上阻止了秦军士兵会谎报战绩,因为有很多人会监督你,比如同一伍的士兵,同一什的士兵,五个人,十个人的小分队在战场难道还看不出来你杀了几个人吗?

这无形中形成一种相互监督的机制,以严厉的秦法和连坐制度为威慑,让每个人不敢说谎而犯法,这就是秦军的法制,是很合理的,也是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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