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4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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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4:05
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 一审 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