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长期从事放贷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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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1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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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3:12
个人以放贷为生违法。自己的钱借给别人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采取各种方式集资放贷,也就是归集别人的资金到自己那里再放贷,那就是违法的行为了,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和非法放贷。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放贷。中国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长期放贷是否违法,视情况而定:
1、放贷一般不是违法行为,只要房贷的主体具有放贷的资质,并且放贷的金额、利息合理即可;
2、如果放高利贷的,则是违法行为。而借款的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可认定为高利贷。
一、以下情形属于非法放贷:
1、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高利息吸收存款后私自放贷;
2、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
3、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银行名义为单位之间非法拆借巨额资金做担保。
综上所述,私人放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应注意诉讼时效,法律保护的时效为二年,如对方有意不履行义务应尽早维护自已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