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海探究,你不知道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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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1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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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6 08:10
关于“我”字的意义,翻开汉语词典:“我”人称代词,指自己。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诗经 ·氓》中有:“匪来贸丝,来即我谋”,这里的“我”就是自己的意思。可以看出早在周代“我”就被用作人称代词了,但是“我”字的本意却不是这样的。
《说文》中说:我,施身自谓也,或说我,倾顿也。或说古“垂”字,一曰古“杀”字,凡“我”之属皆从我。
甲骨文的“我”似一种多齿的利器,是“戍”的变形,是一种特殊的“钺”。
关于“我”字本意的理解有许多的说法。一种说法认为“我”字形似古代一种多刃的戟,在周代的攻伐战争中,这种较为高级的戟是作为礼器矗立于统帅账前,以此来代指全军所在,也就是“我”的本意。另一种认为“我”字甲骨似人扛戈形,结合古人以自我为中心的特点,人扛戈形重点应在“人”,强调的是个人,这也是“我”的本意。也有人认为有的“我”字其古文有似戈的下部有下垂的手形,可以理解为持戈来自卫,“我”便有自我保护的意思。
古汉语中人称的来源,体现了古人自我为中心意识。“自”是“鼻”的本字,代指第一人称,“而”是“耏”的本字,指胡须,第二人称,“之”则是第三人称。一种用于集发的短程的弓弩为“尔”,既排箭。同样,威猛之大器谓“我”,既大钺。
商周时期征伐战争不断,人们将自己所在的族群称“我”也就是持戈之人,结合其字形可知这才是真正的战斗民族。征伐战争的频繁也使得持戈的目的不单单只是用于自卫了,同时,这也使得商周时期无论统治阶级还是下层民众尚武风气的形成。秦国商鞅的变法最具代表性,变法使得普通平民想要提高自身地位必须依靠军功,只有在战场上奋力杀敌才能取得爵位。这一时期“我”在人们心中的体现也越来越强烈。商周作为奴隶制国家“我”字在当时社会阶级上也有所体现。奴隶阶层的主要从事生产、狩猎、劳作等工作,他们一般没有从军的权利,除非在特别情况下才会上战场,奴隶阶级是没有权利的,也就没有持戈的权利,这是由于他们处于社会最底层,因而失去了“我”。
如今“我”字字中的武器之意已不存在了,更多的是代称自己,然而它的本意在一些字中却被保留了下来,如“义”字,它的繁体“义”是“仪”的本字,其甲骨形态是由一个“我”和一个“羊”组成。“羊”既“祥”,在古代占卜中表祥瑞之兆,这里的“我”是出戈之意,表征战。古人对山川河流存在固有的崇拜,使得他们十分相信占卜卜辞中体现的信息。出战之前有祥瑞之兆则表示此战是仁道、公正之战,也就是“义”的本意。
可见,古文字的发展是一脉相承的,这是由于中国的文化并未出现过断层,反观其他三个文明古国,其文化由于具有不连贯性,导致其文化精髓的丢失与没落,这从文字方面便可见一斑。也正是由于中国文化得以延续,我们才能从遗留的文化遗产中更好的去了解我们民族的发展史。这也就预示了文字所体现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