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1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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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2:46
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或者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又或者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等情形下,认定为版权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