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0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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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11:51
先予执行的条件包括行政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性、申请人提供足够的担保或者提供适当的保全措施、其他相关法定条件等,具体如下:
1、行政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性:
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应当存在明显的违法性,即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等法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或者违背了行*定职权、权力、权限等。
2、申请人提供足够的担保或者提供适当的保全措施:
申请人在申请先予执行时,应当提供足够的担保或者提供适当的保全措施,以确保被申请人在行政诉讼程序终结后,能够恢复原状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3、其他相关法定条件:
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先予执行的条件进行具体规定。例如,对于涉及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等重大事项的行政行为,*可能对先予执行的条件提出更高的要求。
先予执行的定义:
先予执行是指在行政诉讼案件中,*根据被申请人的请求或者其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在行政诉讼程序尚未终结前,对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作出暂时强制执行的一种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