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时将购置在我名下的房产协议给他,并且带有一未成年子女,在西安市买房属于刚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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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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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07:23
不属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家庭列入刚需家庭:第一,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的,不含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第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7年1月1日起无住房转让记录的;第三,登记购房家庭成员符合我市住房限购*。
根据西安限购新*,居民家庭在西安市落户满三年的,可以在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其次,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在西安市已连续缴纳十二个月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可以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最后,夫妻离异的,离异前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一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法律依据】《西安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扩大住房限购、限售范围
(一) 将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纳入限购、限售范围。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实施与城六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_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临潼区、长安区等区域统一的限购、限售等住房销售管理*。
(二)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泾河新城、空港新城、沣西新城钓台街道、大王街道,实施与高陵区、阎良区、_邑区、航空基地等区域统一的住房销售管理*。
二、强化住房限购措施
(三) 居民家庭在我市落户满3年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四) 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在我市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五) 夫妻离异的,离异前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一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