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契税费手续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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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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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2:28
契税缴纳程序:
一、纳税人到大厅契税窗口提供缴纳契税所需的各种资料。
二、契税征收人员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确因特殊困难而超出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填写契税滞纳金减免申请表要求滞纳金减免,并经主管人员或分局领导审批。
三、征收人员开具契税缴款书。
四、纳税人缴纳税款。
五、征收人员制作契证。
六、纳税人领取契税。
契税减免程序:
一、纳税人到大厅契税窗口提供契税减免所需的各种资料。
二、契税征收人员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三、主管人员对契税减免进行审核。
四、纳税人按规定填写契税减免申请表。
五、按规定审批权限对契税减免进行审批,具体审批权限为:减免税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财政局批准;减免税额在5至10万元的,由市财政局批准;减免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由省财政厅批准。
六、征收人员制作契证。
七、纳税人领取契证。
参考资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2:28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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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财局契税征收程序流程
纳税人签定土地、房屋权属变更合同、协议10日内向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征收机关受理、审核 --->纳税人缴纳税款--->征收机关开具完税证(或免税证)--->国土、房产部门凭已纳税的完税证(或免税证)办理土地、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契税征收方法和程序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 (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权属者一次性征收的一种
行为税。
一、契税计税依据:1、固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2、土地使用权始与飞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夫换、房屋交换,土地与房屋交换的,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5、承受土地、房屋部分权属的,为所承受部分权属的成交价格,当部分权属改为全部权属时,为全部权属的成交价格,已缴的部分权属的税款应予扣除。计税依据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有权参照市场价格核定,或委托具有土地、房产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评估申请人支付。
二、契税计税公式: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税率。
三、契税税率:契税税率为 4%。 同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省*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分别予以征收或免征。 1、个人购买并用于自住的二手普通住房(包括房改房,不包括别墅、渡假村和各地征收机关界定的非普通住房),按1%征收契税。 2、职工用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纳税人必须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相关资料。对用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其他资金购买住房的不予免征。3 、居民购买 2000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且已经发放合格证的空置商品住房,契税暂时免征。对于2000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且已发放合格证的空置商品住房,开发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契税征收机关申报备案。空置商品住房不包括商品用房和别墅、渡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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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可见,房屋买卖是需要依法缴纳契税的,减免必须符合上述第六条的规定,至于地方*出台的减免*属于越权、与该条例抵触,是属于无效的!
因而不存在什么法定的退契税手续、流程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