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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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1:02
父亲杜某驾车撞死了儿子小杜,车辆所投保的某保险公司拒不赔偿,杨某妻子肖某将某保险公司诉至*。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作出终审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肖某68万元。
“轧死自己的孩子,既不用坐牢还能收到巨额赔偿,还有天理吗?”不少观点认为,保险公司不应该理赔。还有人提出观点:赔偿金额,会引导部分丧失人性的人 “杀子骗保”。
其实这种争议的判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上海青浦*公众号发布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也引起了巨大的争议。父亲倒车不慎压死两岁儿子,*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11万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责80%赔付100万元,总共赔付111万元!
对此,不少网友却表示不支持保险公司赔偿,因为很怕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小孩子会被父母“不小心”轧死,你永远无法想象人心的*,人性的贪婪。
这种案例的判罚之所以引起巨大争议,无非3个原因:1、被撞者是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不都说撞了亲属不能理赔吗?2、肇事者是本次事故的过错方,最后却让保险公司为他的错误买单。3、加重道德风险。
先说一下我个人的判断:情归情,法归法,尽管从情感上,当事人的索赔诉求被*认可让很多人难以接受,但这并没有突破法律的框架。
2020年9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删除了相关规定,并明确规定“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这也意味着父亲撞到儿子,保险公司也需要依法进行理赔。保险公司拿夫妇的特定身份来抗拒维权,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还有很多网友之所以不认同,是因为担心这样的判决会加重道德风险。说白了,有可能让机动车投保人铤而走险骗保,不仅增加“亲属”的生命风险,更导致社会伦理的崩坏。
网友之所以怀着这种阴谋论,对本案投以深切的不信任,对轧死儿子还能拿到111万元的吴先生及其妻子颇有微词,是因为此前有不少杀妻骗保案的发生,有的被害人侥幸存活下来,有的则付出生命代价。这些惨重的、残酷的骗保案子,让网民在打量类似的案子时,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投保人动机。
从个人情感上来讲,我宁愿相信这两起事故只是一场意外,爸爸压死儿子,这无疑是人间悲剧,孩子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平时父母一定要给宝宝提供更多的呵护与保障。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危险活动,一旦发生意外往往会给家庭带来不小经济负担。所以,给孩子投保意外保障保险很有必要。
再回到这两起事故,理赔都是车险的,这两家的孩子似乎并没有什么人身险,给车都买了那么高保额的保险,自己儿子却没有,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到底车重要还是儿子重要呢?父母没有责任感真得很可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1:03
我觉着合理,纵然是亲子关系也是受害人,保险公司就应该进行理赔,况且警方调查取证,已经排除了故意犯罪,第三者责任险设置的目的为了保障第三者责任的权益,就应该理赔。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1:03
是因为意外产生的事故,我觉得保险公司都应该赔偿,车险里也没有注明直系亲属之间发生交通意外死亡的事故不进行赔偿,所以我觉得应该赔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1:04
我认为非常合理的,即使撞死了自己的亲人,但是也是交通事故的,属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就应该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