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8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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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5:14
【答案】:主权的观念是伴随着近代民族国家体系的诞生而形成的。法国古典法学家布丹(Jean Bodin)首先提出了系统的主权理论,把主权定义为“超乎公民和臣民之上,不受法律*的最高权力”。随后,格劳秀斯丰富了主权的对外独立的性质,于是主权具有了对内和对外的双重职能,即对内一国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的最高权力;对外则表现为独立自主、平等权,具有排他性。布丹以及后来学者对主权观念的修订所建立起来的主权学说适应了近代主权国家国际关系的发展,随后国家主权观念经三十年战争,及后来的二战等重大国际事件,被确奉为国际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国家主权理论从16世纪提出到现在的几个世纪里,尽管这一理念在近代国际社会被奉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接受国家主权这一观念,维护国家主权的理论与反国家主权的理论之间的斗争一直贯穿于近代国家主权理论的发展与完善进程中。直至发展到今天,国家主权原则已被《联合国宪章》等其他一系列国际法文献公认为当今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