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8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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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2 21:44
两百年来世界各国植物学家对李亚科李属Prunus L.分类范围颇有不同意见。1753年瑞典人林奈C. Linnaeus在他的名著《植物志种》中,把核果类植物分为4属:扁桃属(包括桃与扁桃在内)、李属(包括杏与李)、樱属、稠李属(包括落叶稠李与常绿桂樱),但1764 年在同一书的修订版中,改为2属:扁桃属和李属,后者包括杏、樱和稠李在内。
1789年法国人A. L. Jussieu在《植物志属》中分核果类为4属,即扁桃属、杏属、李 属和樱属,但各属范围又与林奈的不同。
1825年瑞士人A. de Candolle在《植物界自然分类长编》一书中,把核果类分为5属:扁桃属、桃属、杏属、李属和樱属,最后一属包括樱、稠李和常绿桂樱在内。
1865年英国两位植物学家G. Bentham和J. D. Hooker在《植物志属》一书中将所有核果类合并为李属Prunus L.,而在属以下分为7个组:扁桃组、杏组、李组、樱组、桂樱组、拟樱组和拟扁桃组。
1891年德国两位植物学家A. Engler和K. Prantl在他们主编的《植物自然分科志》中,也将核果类合并为李属,而在属以下分为7个亚属,但这7个亚属内容又和G. Bent-ham和J. D. Hooker的7个组大不相同。其后1893年德国人 E. Koehne在《德国树木学》一书中也基本上采用上述两位德国学者的分类方法。
1926年德国人A. Rehder在所编《栽培乔木和灌木手册》中,将本属分为5个亚属: 李亚属(包括李、杏、梅)、扁桃亚属(包括桃与扁桃)、樱亚属、稠李亚属和桂樱亚属。这个 大属的分类方法,目前我国植物学或园林学中采用者很多。
但苏联方面多数植物学家采用小属办法,例如1941年B. L. Komarov主编的《苏联植物志》和1954年C. Sokolov主编的《苏联乔灌木手册》中,则将核果类分为7属:李属、杏属、桃属、扁桃属、樱属、稠李属和桂樱属。这个分类方法在苏联各书刊中普遍采用。
1964年英国人J. H. Hutchinson在其所著《有花植物志属》一书中声称该书基本按照G. Bentham 和J. D. Hooker系统原则,但对本属仍分为3属:稠李属、桂樱属和李属,后者包括扁桃、杏、樱等在内。
1965年荷兰人C. Kalkman在深人研究热带植物后,将李属范围更为扩大,他将在热带广泛分布的臀果木属,均归并于李属中的桂樱.
从以上情况看来,两百年来核果类植物分类方法,分而复合,合而复分,各国植物学者始终存在两种不同意见,迄今尚未统一。《中国植物志》究竟采用哪种办法,值得全面加以考虑。
我们认为,根据现代生物学的观点,种是自然界实际存在的最小演化系统群。种具有许多持续的可以遗传的特征和特有分布区,这个分布区是种在演化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若干种形成一个属,属也是一个明显的自然群,包括具有亲缘关系的各种的集体。同一属的植物除了在形态结构上有若千共同点之外,地理条件也是重要的。但在属中地理条件所起的作用不如在种上所起的作用显著。
植物分类学的任务就是要研究植物的形态结构和功能,了解植物的地理分布和发展历史,分门别类整理出一个自然谱系,表示各种植物在演化中的关系。这个谱系必须是合乎自然规律,同时也切合实际便于应用。
为此作者们初步将核果类分为以下6属:桃属、杏属、李属、樱属、稠李属和桂樱属。这样排列次序表示桃属在核果类中发展到较高级阶段,杏属、李属次之,樱属又次之,而稠李属和桂樱属仍停留在比较原始阶段。因此不论花的排列、果实的性状和核的结构,我们都可以看出各属由低级发展到高级的演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