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9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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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6:29
依据规定,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不是无效婚姻,但属于 可撤销婚姻 。因胁迫而 结婚 ,主要是指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对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予以威胁或者强迫,使婚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缔结婚姻关系的婚姻。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