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0:4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1:23
你说的是宋亚轩吧。追星只能当作一种兴趣,是不能与个人生活混为一谈的。理智追星。
毕竟我们同明星之间还是有很多不同的,地域上的、生活方式上的,事业上的等等,各方面的不同,也许你喜欢只是喜欢台上的他。
追星这个词想必大家都不会陌生,早在70年代,邓丽君火遍全中国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个苗头,不过当时的人们更多的是单纯的喜欢某个人唱的歌曲,在慢慢的到喜欢这个人。
而在21世纪,追星这个词汇也得到了更多的诠释,即为喜欢明星,崇拜明星,追求明星。
当然,这里的“星”不只局限于歌星,球星影星或一些知名人物都可以算作在内,而崇拜他们喜欢他们的自然就是他们的“粉丝”,近几年来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而出现的一个名词叫“脑残粉”。
通常指代那些对于名人明星的过度痴迷、疯狂追求以至于失去理智的人群,这个群体会对任何不利于他们所追求的名人明星的言论进行猛烈地攻击,甚至伤及无辜,很明显,这便是不理智的追星了。
凡事都有两面性,那追星这种行为自然也是有好有坏的。先说好的一面,如果有了合适的崇拜对象的话,一种程度上也是帮助自己激励自己,有动力去向自己的偶像学习,如果喜欢的是歌星影星的话,还能够培养自己的兴趣。
美国总统的克林顿,也是少年时受到*明星肯迪尼的“感召”,这颗星领他看到了自己的未来、自己生存的目标:他要成为这样的星。
20年后,他终于走入了白宫,成为他少年时代就梦寐以求的那颗星--美利坚合众国总统。,这何尝不是一个追星的正面典型呢。
但追星的弊端相对多一点,尤其是对青少年群体来说,一些人群的世界观还没有完善,盲目追星的话很容易变得极端,心思一心一意的放在偶像上,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而题目所说的“脑残粉”则常常与他人发生口角,导致大规模网络战争、互相谩骂与人身攻击,更有极端者会愿意为了偶像付出一切,甚至失去一切。
相应的例子也有很多,最出名的莫过于杨丽娟,从16岁开始痴迷香港歌手刘德华,此后辍学开始疯狂追星。
杨丽娟的父母劝阻无效后,开始卖房卖肾以筹资供她多次赴港及赴京寻见刘德华。2007年3月22日,曾经赴香港参与刘德华歌友会,实现生平夙愿。不过,其父最后由于杨丽娟的“追星”行为而跳海身亡。
过分或盲目地“追星”,会影响到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但是如果能适当地调节时间,“追星”也算得上是个不错的爱好。
因为在“追星”的过程中,你会对那些明星产生敬慕,从而会不由自主地去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点,例如他们敬业爱业的精神以及刻苦奋斗的品质。
“追星”有利也有弊,关键是要看你追的心态和态度,追星应该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要正确追星,树立健康、高尚的情感、态度、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