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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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3:25
您好,最直接的原因来自法律规定,法人这个概念本来就是法律拟制出来的人,典型特点是独立责任、独立财产和独立人格,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分公司不是法人,其设立程序也不适用于公司设立的规定。分公司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被称为“分公司”,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的设立也不适用公司设立的规定。所以题干所说的依法设立的公司是不包括分公司的。
不将分公司设置为法人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法同时规定了分公司和子
公司制度,而且两个类型的制度各有利弊,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设立。如果将分公司也规定为独立法人资格,将导致子公司和分公司制度的重合,等于废除了分公司制度,难以体现分公司的特点和优势,同时企业也缺少了一种选择。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3:25
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