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1:2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0:11
犯法,触犯法律故意杀人罪,应依据国家法律由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制裁人贩子,而不是采取非法手段剥夺犯罪人的生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供或者使用暴力*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
1、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刑事诉讼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0:11
犯法,触犯法律故意杀人罪,应依据国家法律由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制裁人贩子,而不是采取非法手段剥夺犯罪人的生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供或者使用暴力*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案例:广西十余男子持钢筋群殴“人贩子”被捕
以为自己“为民除害”,不问青红皂白就集体持械打人。近日,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以涉嫌寻衅滋事批准逮捕朱某捕等四人。
2016年5月份,湖南隆回县三名男子来到广西恭城县三江乡打算收购一种名为杜仲的中药材。5月15日傍晚,三名男子向群众问路时,由两名小孩坐上三人驾驶的摩托车给其带路,却被当地群众认为是到当地来拐骗小孩的人贩子。
次日,三名男子在一饭店吃午饭时,当地十余人手持钢筋、木棒等物闯进饭店内,并不问原因就对三人进行殴打,之后将其中两人拖至公路上继续殴打,另一人逃跑 后,被人用面包车拦截并继续殴打。被害人杨某等三人驾驶的三辆二轮摩托车被砸损。
犯罪嫌疑人朱某等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被检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日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参考资料:人民网-药材商问路被误以为"人贩子" 遭十余人群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0:11
犯法。应依据国家法律由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制裁人贩子,而不是采取非法手段剥夺犯罪人的生命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0:12
在我们眼里肯定不犯法,人贩子死绝了才好,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是触犯的,涉及故意杀人,故意杀人就故意杀人呗,本来就该死,真的希望国家能狠点,对于不是人的这种东西,取消法律保护,真想把人贩子切成块喂狗,我亲戚大儿子二十年前被拐走了,那时候没有摄像头,啥也找不到,母亲得了精神*症,现在还经常复发,小儿子无奈之下只能含泪把母亲送入精神科隔离,谁知道儿子亲手把母亲送入精神科的痛苦?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0:13
不构成犯罪。除非是受害人的生命与财产受到威胁时就可以反杀人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