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0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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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2:20
属于故意伤害行为,根据被害人的伤情(需要法医鉴定),确定对方的责任,伤势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刑法中的 故意伤害罪 是指行为人致被害人轻伤及以上,而轻微伤就是治安案件。对于轻伤,既属于自诉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轻微刑事案件 ),也可以由*提起公诉,这里,被害人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也可以要求*机关立案侦查。无论是刑事自诉还是刑事公诉,都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即由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的同时自行提起,由受理刑事案件的*一并审理,所以无论是自诉还是公诉(即您问题中所谓“抓人”)都可以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 (即您所说的“经济赔偿”)。依据刑法第234条第1款之规定,故意伤害(轻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当然如果有其他量刑情节会有不同) 被害人应当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或要求*机关立案侦查, *机关不立案 的,可以要求同级人民*对*机关进行立案监督! 轻微伤属于 刑事自诉案件 ,你可以向*自己起诉要求赔偿,同时要求*机关追究其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责任,(拘留罚款)。详情可在网上搜《治安管理处罚法》。两方面工作:1.民事起诉要求赔偿2.向*机关要求追究其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