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魏晋南北朝时期刑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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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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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8 22:17
.(1)正式废除了宫刑。
(2)形成了五个刑种:死、流、耐、鞭、杖。
(3)规定了刑等
2004年司法考试中外法制史授课提纲
一、古代立法
1.法制指导思想
2.西周的礼
(1)礼的抽象的精神原则:“亲亲”、“尊尊”;
“五礼”,即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
(2)“礼”、“刑”关系:出礼入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3.春秋战国立法
(1)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郑国的“铸刑书”、邓析的“竹刑”、晋国的“铸刑鼎”。
(2)《法经》
(3)商鞅变法
4.汉律儒家化
(1)汉律的儒家化:1)上请原则(开始于汉高祖);2)恤刑原则(开始于汉景帝);3)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开始于汉宣帝)
(2)春秋决狱:论心定罪
5.魏晋南北朝
(1)《曹魏律》:18篇;具律——刑名;“八议”
(2)《晋律》与张、杜注律:20篇;泰始律;刑名+法例;“准五服以制罪”
(3)北魏律:20篇;官当
(4)《北齐律》:12篇;名例;“重罪十条”;立法成就最高
(5)魏晋南北朝时法的儒家化:“八议”、“官当”、“准五服以制罪”和“重罪十条”
6.《唐律疏议》及唐律特点、《唐六典》
7.《宋刑统》与编敕
8.《大明律》和《明大诰》
9.《大清律例》和例
10.明清会典
二、古代民事制度
(一)婚姻
1.西周时期的结婚:三大原则;“六礼”
2.宋朝结婚制度
3.“七出”与“三不去”的离婚制度
4.宋朝离婚制度
(二)继承
1.传统的继承原则
2.宋代的继承制度
(三)契约
1.西周的契约形式:“质剂”与“傅别”
2.宋时的契约立法
(1)债的发生;(2)买卖契约;(3)租赁契约:“租”、“赁”、“借”;“庸”、“雇”;
(4)租佃契约;(5)典卖契约;(6)借贷契约:“借”“贷”“负债”“出举”。
三、古代刑法制度
(一)刑罚适用原则
1.唐律:区分公罪与私罪
2.唐律:自首
3.唐律:对化外人法律适用
4.唐律:断罪无正条情形下法律适用
5.大明律的刑罚适用原则:从新从重;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二)各朝代重要罪名
1.西周的“五过”
2.秦朝的重要罪名:盗、贼:不直、纵囚、失刑:见知不举:逋事、乏徭
3.“重罪十条”与十恶
4.六杀
5.六赃
6.明“奸党”罪
(三)刑罚制度
1.奴隶制五刑
2.秦朝的刑罚制度
3.汉初的刑制改革
4.魏晋南北朝时期刑制改革
5.封建制五刑
7.折杖法
8.刺配刑
9.凌迟刑
10.充军刑
四、古代司法制度
(一)*司法审判机关
1.西周:大司寇
2.秦汉:廷尉
3.北齐:大理寺
4.唐大理寺(审判)、刑部(复核)
5.宋时刑部、大理寺与审刑院
6.清刑部(审判)与大理寺(复核)
(二)监察机关
1.秦:御史大夫
2.汉:御史大夫(西汉);御史中丞(东汉);司隶校尉、刺史。
3.魏晋南北朝监察机关:御史台御史中丞;治书侍御史
4.唐御史台: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下设台院、殿院和察院;巡按使。
5.明清都察院:左右都御使
(三)地方司法审判机关
1.宋提点刑狱司
2.明地方司法机关:省、府、县(州)
3.清地方司法机关:州县、府、省按察司、督抚
(四)诉讼程序
1.“狱”与“讼”
2.“五听”
3.“三刺”
4.秦律之“公室告”、“非公室告”
5.汉秋冬行刑制
6.南北朝时的死刑复奏制
7.唐“保辜”
8.唐刑讯
9.宋“翻异别勘”
10.明管辖
11.明“廷杖”
12.明“厂”、“卫”机构
(五)会审制度
1.唐代会审制度
2.明会审制度
(1)“九卿圆审”
(2)朝审
(3)大审
3.清九卿会审
4.清秋审、朝审
5.清热审
五、清末、*时期的法律
(一)清末
1.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特点与主要影响
2.《钦定*大纲》
3.咨议局与资政院
4.《十九信条》
5.《大清现行刑律》
6.《大清新刑律》
7.关于司法机构的改革
8.领事裁判权
9.观审制度
10.会审公廨
(二)*
1.《中华*临时约法》
2.“天坛宪草”
3.“袁记约法”
4.南京国民*时期的*文件
5.南京国民*的立法特点
六、外国法制史提纲
(一)罗马法
1.《十二表法》
2.法学家活动
3.《国法大全》
4.罗马法的渊源
5.罗马法的分类
6.罗马法的特色制度
7.罗马法的复兴
(二)英国法
1.普通法、衡平法与制定法
2.英国司法制度
(三)美国法
1.美国法的特点
2.美国的特色制度
(四)法国法
1.六法体系
2.*宣言
3.法国*
(五)德国法
1.《萨克森法典》
2.《加洛林法典》
3.《德国民法典》
(六)日本法
1.日本法的特点
2.明治*
3.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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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8 22:18
一 刑事立法方面:
1 《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确立了后世法定亲等制度。
2 “官当”、“八议”入律,封建特权法进一步发展。
3 《北齐律》正式确立“重罪十条”,成为“十恶”之源。
4 封建制五刑初步形成。北齐时废宫刑,增鞭杖之刑,酷刑减少, 死刑执行方法定型于绞、斩,定流刑为减死之刑,以劳役刑和死刑为主体的新封建制五刑初步形成。
二 司法制度方面:
1 上诉直诉制度改进,设立登闻鼓直诉制度。
2 确立了死刑复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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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8 22:18
标准答案
(1)正式废除了宫刑。
(2)形成了五个刑种:死、流、耐、鞭、杖。
(3)规定了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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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8 22:19
一,废除宫刑,二,流刑制度化,三,缩小缘坐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