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老人在马路上行走被车撞身亡,这个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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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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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19
具体需要根据案情来看。一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规定,横穿马路的行人被撞,行人主要责任70%,车主次要责任30%。具体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法律分析非机动车、行人存在过失时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属于过失相抵。根据相关法律法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这是法律对侵权行为法中适用过失相抵的明确规定。过失相抵既可以适用于过错责任,也可以适用于无过错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条中规定了无论是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还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都可以适用过失相抵。如果驾驶人在看到行车道上突然出现行人后采取了一系列应变措施,刹车、鸣笛、避让,基本达到了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在遇紧急状况时所应作出的必然反应,应当说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失,或即使予以苛责,其过失程度也是很低的,但是行人却没有反应,仍我行我素,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无过失责任原则,驾驶员即使已经尽到注意义务的要求,仍未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应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但是受害人有严重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可以减轻驾驶员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20
你好,按照你的叙述,老人即将穿过马路到达马路边被车辆撞到,且系车辆右前方撞击。仅依据你的叙述,机动车责任应该没有尽到安全驾驶义务,责任会比较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20
这个就要看你们家老人是否属于逆行,或者是违反了其他的交通道路安全法,也要看这辆汽车是否违反了交通道路安全法,然后通过两个人的责任才可以进行相应的划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21
答:根据你的描述,行人过马路不占用机动车道造成死亡,按法规机动车应避让行人,而没有采取果断避让错施应付全责。具体应通过交警部门认定后处理,如不合理应通过*执行或*机关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22
这个肯定是驾驶司机的问题,因为没有刹车,啥也不用说了,而且还撞死了人,身份证得给派出所,怕他逃掉,由交警处理事故,看私聊还是上诉。追答这个肯定是驾驶司机的问题,因为没有刹车,啥也不用说了,而且还撞死了人,身份证得给派出所,怕他逃掉,由交警处理事故,看私聊还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