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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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02:37
在传统意义上,人们通常将公共行政等同于国家行政,讲行*是关于行政的法,行*上的行政是指公行政即国家行政,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其实,公共行政与国家行政并不是同一个概念。我国已有学者指出,“国家行政属于公行政,但公行政并不等于国家行政。公行政除了国家行政以外,还包括其他非国家的公共组织的行政,如公共社团(律师协会、医生协会等)的行政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立学校、研究院所等)的行政。”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着大量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这些活动从宏观到微观,都涉及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在阶级社会中,*确实是这些活动的核心主体,但谁都无法否认,除了*之外,还有许多其他公共组织参与其中。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都需要公共行政,但这绝不可能由*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全盘包办。对*管理活动的研究并不能代替对整个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研究。公共行政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它一定有共同的规律可循,这些普遍规律会包括国家行政的内容,国家行政所总结出来的规律是它的最重要的部分,但绝不是全部。公共行政与国家行政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国家行政是公共行政的主角,但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还需要若干配角,主角与配角的关系既不能颠倒,也不能代替。仅研究主角的行为及其规律,不研究配角的行为及其规律,特别是不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是不合适的。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在处理*与市场、*与社会、*与公众的关系上,传统意义上的*职能将发生变化,*会把更多职能交给社会中那些非*、非营利性组织承担。对这些非*、非营利性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笔者将其称为社会行政。且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发展中,国家行政是历史的产物,随着国家的消亡,国家行政的内容与形式都将发生本质的变化,但社会不可能没有公共管理。尽管我们还无法对国家消亡之后的公共管理活动的细节描述得非常清楚,但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需要,绝对不可能缺少新社会形态下的公共管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03:55
行政主体从事行政活动的各项工作,包括资料和文档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会议主持、记录和总结,人员招聘、考核和日常考勤,办公资料的管理和购买、公文写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