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多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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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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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58
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后果如下: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4、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5、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一旦和劳动者确定合作的,要签订劳动关系,否则就会承担责任。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