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5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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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3 14:45
这个问题可能是因为征信系统的更新延迟导致的。一般情况下解除失信之后需要等待三到五个工作日才能够恢复正常。所以请耐心等待,不过最好还是不要出现失信的情况,因为这样会给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
一般情况下人行的征信系统的更新时间大概在五年以上,也就是说现在的征信不良记录一直会记录到五年之后才能更新不再显示。
但是针对*失信的解除,只要符合解除失信规定,则*会在三个工作日内解除失信名单。
扩展资料:
强制执行的措施: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出入境等。
根据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如下高消费:乘*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失信被执行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3 14:45
证信(信誉)管理系统还没有完成更新,属于系统(滞后)故障。当事人可以去解除的*开具证信证明,凭证明与民航站协商完成购票手续,否则还处于受限状态,须系统更新了才能变化。
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强制执行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出入境等。
根据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如下高消费:乘*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
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可以采取*消费措施,*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应当对其采取*消费措施。
第二条 人民*决定采取*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四条 *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可以依职权决定。
第五条 人民*决定采取*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消费令。*消费令由人民*院长签发。*消费令应当载明*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六条 人民*决定采取*消费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七条 *消费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垫付公告费用。
第八条 被*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有关单位在收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允许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人民*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失信被执行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3 14:46
*会在3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其他航空公司等机构之间的信息传递有一定时间,建议咨询该航空公司。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申请纠正:
(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
第十二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
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扩展资料:
因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具有《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消费令。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
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被*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的。
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删除失信信息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消费令同时解除。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执行信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3 14:46
1、这个问题可能是因为征信系统的更新延迟导致的。
2、一般情况下解除失信之后需要等待三到五个工作日才能够恢复正常。所以请耐心等待,不过最好还是不要出现失信的情况,因为这样会给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
3、一般情况下人行的征信系统的更新时间大概在五年以上,也就是说现在的征信不良记录一直会记录到五年之后才能更新不再显示。但是针对*失信的解除,只要符合解除失信规定,则*会在三个工作日内解除失信名单。
扩展资料: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信被执行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3 14:47
证信(信誉)管理系统还没有完成更新,属于系统(滞后)故障。当事人可以去解除的*开具证信证明,凭证明与民航站协商完成购票手续,否则还处于受限状态,须系统更新了才能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