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5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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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1:31
若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职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则 不属于工伤 ,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用赔偿。 劳动者在就医时可以享受基本医疗待遇,符合符合 基本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由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 中支付。若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基本医疗待遇的,则该部分费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