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未经同意生下孩子,算是侵犯丈夫生育权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5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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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3:14
一、男性是否享有生育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其中,身体权包括健康权、姓名权和人格尊严。由此可见,男性的生命和身体健康,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权利。
那么,男性是否拥有生育的权利?
答案也是肯定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胎儿是父母的共同财产,父母双方均有抚养义务,且男方有抚养女方子女的义务。
二、妻子擅自中止妊娠,到底构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害?
从法理上来说,如果夫妻之间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属于事实婚姻。此时,若女方怀孕,应视为合法夫妻关系,男方也应当享有与女方相同的法定权益。
所以,如果妻子未经其丈夫同意,就擅自终止妊娠,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公民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所以,即使是在孕期内,妇女也仍然具有人身自由,可以自主决定自己何时分娩以及如何分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3:15
如果这个孩子是你们共同的,属于自然生育,不违法也没有侵犯丈夫的生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