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法学案例 大家帮帮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5 13:28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12:52
李某的主张不能得到*的支持!
首先,张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置他人的物品!
“客人也意味该古董花瓶属于张某”“按照市场价50万购买”说明赵某是善意第三人!即他主观上认为古董是由张某所有,主观上无恶意,而且是以正常的市场价购得的!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所以,李某的对古董花瓶的所有权主张得不到支持!但他可以主张由张某进行赔偿!
希望能帮助到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12:52
这个就是根据物权法的善意取得制度分析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