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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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20:48
法律分析: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是不能退的,因为交首付的同时就已经签了购房合约,再反悔就属于违约行为。但是有合理正当的理由就可以退。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执行,那么房子首付了购房者也有权要求退房的。如果房屋的面积出现偏差,主体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购房者也有权要求退房的。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按时交房,经购房者催告后仍然没能在合理的期限内交付,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如果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在未经允许和告知的情况下,擅自修改了房屋结构或者房屋的用途等行为,可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房产证不能按期办理,购房者也有权要求退房的。因为现在买房大多是贷款,如果因为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贷款没有成功办理的情况,买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申请退房的。有些无良开发商在房屋销售的过程中,出现了一房多卖的现象;或者开发商一方面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一方面还拿出来公开销售,这两种情况一旦发现都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开发商违规销售未具备房屋销售条件的房屋,也就是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导致无法办理贷款的情况下,购房者也有权要求退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一般来说是不能退的,因为交首付的同时就已经签了购房合约,再反悔就属于违约行为。
但是可以试着和售楼部商量一下,要做好交违约金的准备。有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你转手卖出去,这个方法比较可观。
证明书:
买方身份证号:卖方所售房屋的首付(大写)经三方同意由公司收取。
特此证明
买方签字盖章:卖方签字盖章:
经纪机构签字盖章:年月
协议约定:
如果房子的买家不购买房子付首付后,保留定金办理根据预定的方法达成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返还定金全额支付房子的买家: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定金的。
(2)已签署的书面协议中,对保证金的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一、按揭购买的房子能退吗?
在生活中,有不少购房者在通过按揭购买商品房之后,有时会产生如此困惑:按揭贷款购房是否可以退房?小编的回答是:其实是可以的,而且也有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中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面的内容中可以看出,只要开发商出现了上述情形,比如交房严重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买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二、解除购房合同并不等于解除贷款合同
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已从银行借贷出款项用于购房,所以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因为房产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是两个既有联系又各自独立的合同。
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购房者与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两者虽有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因此,只要出现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购房者就可以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能因为取得了按揭贷款而影响买卖合同中购房者解除合同权利的行使。
那么要怎么还呢?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该还要这样做,即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三、退房流程有哪些?
如果购房者确定满足退房条件,就可以找开发商协商退款事宜。
在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购房者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全部手续,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最后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机构还款的手续。
在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购房者可选择诉讼或者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