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8:4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9 18:47
贷款资金回流,是指借款人的贷款,已由银行受托支付给借款人的供应商,经过借款人与供应商的操作,由供应商转回给借款人,可以从上述三个方面认定,该种情形常常出现在委托贷款中。
1、临时性贷款。
临时贷款是指期限在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和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不足。
2、短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
3、中期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通则》第七条:
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系指由*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特定贷款,系指经*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