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就李天一问题请大家讨论一个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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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2:24
1、美国早就去过了,可又回来了,美国不鸟他父母,更不欢迎鸟人
该同志在13岁前,在*附中读书,后来整个年级都流传着该同志打了他们班一位老师。“我们同学到现在都认为是他打了老师,在*附中呆不下去了,才去美国的。”有曾经的同学说。
该同志离开*附中之后,就远赴美国沙特克圣玛丽学校(Shattuck-St.Mary'sSchool)念书。此前有媒体采访了该同志在该校的辅导老师HenryDoyle,证实了该同志因为不遵守学校的规定被开除。老师Henry同时提及,“他是个挺好的孩子,但很多淘气的行为与学校的管理条例相去甚远。”
2013年3月12日,负责美国沙特克圣玛丽学校在中国与媒体沟通事宜的福莱国际传播咨询公司发表书面官方声明,该声明证实,“该同志曾于2009年秋季到2010年春季在美国沙特克圣玛丽学校八年级就读。”但其以“保护任何学生的个人信息”为由拒绝证实该同志离校的原因。其辅导老师也同样拒绝了采访。
校方提供的官方声明用了“遗憾”来形容该同志涉嫌违法犯罪一事,而在一篇某教育顾问的博客中提到其在李案发后与校方的一次视频会议,校方表示了“羞愧”。博客还提及了该同志当时曾把洗衣粉倒入美国学生喝的可乐中的往事。
2、在该同志的成长经历中,有个细节耐人寻味,在他小学、初中、留学过程中都发生了打人事件,这个错误一而再、再而三地在他不同人生阶段重复发生。
他的明星父母,曾是那些荣誉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在其宝马撞人案的获释后,该同志甚至还从他们那里得到了一辆崭新的价值百万的跑车,作为“补偿”。
3、至于人民*的某某文工团,大体是想去就能去的喽。
楼主提问中最后的结语,完全正确!追问阁下想必还想幻想在中国实现英美法律,可能很难。我看应该把明太祖那一套搬来才行。
追答哈哈,天机不可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