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4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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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6:38
你好。是这样的。首先,如果说1200是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以基本工资来交社保的话是合法的。但是,你也可以要求公司给你按照更高的基数来交社保。
一般情况下只算底薪的就可以了.到社保局办理..绝对不准折现,这个是违法的.不仅给企业带来麻烦, 经办人更是直接要被拘留的.....解决问题请采纳。
一同保:有的地方社保局网站有个人信息登录,你就可以直接上网查。或者去社保局进行查询。
只要与单位有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据,如:胸卡,出勤记录等,你就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补偿没有法律依据,不会补偿。你能找回2年社保补缴。因为劳务纠纷投诉有时效,时效期为二年。
私营企业里面相关负责人 去社保中心办理 这个员工不用操心 企业里面有相关的人去办 一般是人事去办理的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确保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后,能依法享受到养老金待遇。这是国家法律强制的。
个人认真,可能是从11月开始缴纳吧,除非社保局一定要求补缴。一般是不会的硬性规定的,不过你最好是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部门和劳动部门。比较准确点。
看的出来你是个好老板,不过五险一金这个事情你可以问问你们会计,一般这事都是会计管的,要是会计也不知道,让他去打听打听。给员工上工伤险是必须的,如果他出了工伤,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以减少你的损失。
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确定了劳动关系,单位就得给该员工头劳动保险,个人承担投保总额的约1/3,单位负担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