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4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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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4 18:30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2023年1月6日至2月5日,正式开学时间为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30日,正式开学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农历正月初十)。
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特殊教育学校参照相应学段执行。各地各学校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本校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放假时间,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市教育局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在寒假前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倡导假期“非必要不离襄、不聚集”,尽量错峰出行。
同时,科学合理安排假期作业。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关爱,结合实际安排寒假前线上、线下教学工作。因停课、停学耽误的课程可以适当调整到春季学期。
加强学科之间教师的沟通协调,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中小学生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布置的寒假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在校学习时的要求,确保学生可以充分地自主安排假期活动。